近期,攀枝花市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以“春雷行动2023”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执法检查暨冒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回头看”专项检查,切实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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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根据前期执法检查掌握的线索,该局执法人员来到米易县某茶叶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摆放着标有“国胜茶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于销售的袋装、盒装国胜茶。经执法人员辨识,上述茶叶包装标识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已于2019年10月16日废止,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茶叶涉嫌冒用国胜茶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茶叶采取了扣押措施。

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冒用国胜茶原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国胜茶22袋(盒)、没收违法所得134元、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陈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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