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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扣留与暂扣,扣留是属于强制性措施,交警在现场执法时,会对认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即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会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而暂扣属于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不会当场作出的,是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经过调查之后,下达暂扣驾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是酒后驾车的,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的,交警在现场处理的时候,会依法扣留驾驶人的驾驶证,然后再按法定程序对该酒驾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然后会作出暂扣驾照的的行政处罚决定;

驾驶证被交警扣了想要拿回来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果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则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