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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做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中国水利杂志于2023年5期推出“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专题,约请行业内外专家,围绕黄河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特点亮点、贯彻落实的发力点落脚点等内容进行探讨。

成协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机制创新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黄河保护法确立的法律制度体系,需要通过高效的法律实施机制来贯彻实施。

充分发挥江河流域治理统筹协调机制作用。黄河保护法厘清了黄河保护的责任,创新性提出“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创新性地解决了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多头交叉管理、协同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

重视规划与标准的管控作用。黄河保护法围绕发挥规划引领指导约束作用作出了相关规定,同时在总则中特别强调了标准体系对于黄河保护的基础性、支撑性地位。

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同。黄河保护法明确规定了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明确了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和开展司法协作的责任,明确并强化了侵权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应当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的共同推动下,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

更加重视市场机制的功能。黄河保护法在建立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体系,实行有利于节水、节能、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以及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加强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应与时俱进,强化信息网络和科技创新对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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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宝(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以黄河保护法的有效实施保障黄河流域水安全

黄河保护法为黄河流域水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黄河流域水安全的法治保障依托于黄河保护法的有效实施。

坚持贯彻统筹协调治理的保障理念。其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重要基础是坚持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先决条件是坚持多部门的协调治理。

坚决落实围绕水安全重点领域的保障制度。要从系统性和整体性出发治理黄河流域当前突出存在的各项问题,确保黄河安澜,守护人民安宁。要坚决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坚决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决构筑稳固抵御水旱灾害防线、坚决完善流域污染防治措施。

坚定健全黄河流域水安全的保障措施。黄河保护法的有效实施,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黄河流域水安全保护提供了高位阶的法律依据。在经济发展层面,应当依法编制各级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坚定以高质量发展规划引领黄河流域水安全;在文化赓续层面,应当依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优秀传统文化,坚定以文化自信提升强化黄河流域水安全;在执法司法层面,应当依法处罚违反黄河保护法的各方主体,坚定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捍卫黄河流域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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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霞(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成辉

突出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黄河保护法实施

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是生态脆弱,推进黄河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要以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主要应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明晰黄河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依据

黄河保护法在第三章按照“生态空间—生态要素—生态系统”的保护逻辑,围绕自然保护地、源头保护、上游保护修复、中游水土流失防治、下游河口治理、生态用水保障、自然保护地体系、野生动植物保护、水生生物评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地下水超采治理、农田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和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对黄河生态保护修复问题作出了系统规定。此外,要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好其与其他相关法律的适用关系。

制定黄河生态保护修复的施法方案。

实施黄河保护法,在生态保护方面要以加强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强化中游水土保持、推进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为重点。在立法环节,要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在执法环节,要完善流域监管体制机制;在司法环节,要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在守法环节,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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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正高级工程师),王慧杰,李慧,马若绮

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法治保障

目前,黄河流域面临的最突出矛盾和制约主要体现水资源短缺且呈衰减趋势、水土资源严重错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水资源管理水平有待加强等方面。

黄河保护法规定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支撑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是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节水优先,规定黄河流域强化各行业节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明确行业节水、水价体系、节水市场等措施;

二是刚性约束,坚持“四水四定”,明确区域用水总量及分水源控制指标,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

三是统一调度,规定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配置,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

四是强化管控,对水资源超载地区、临界超载地区、不超载地区采取不同管理措施,调整规范了流域和区域的取水许可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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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德军(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首席专家,编审)

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治理文化

贯彻黄河保护法的关键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与黄河文化“天人合一”理念一致。

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中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主体文化,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具有 重要的现实价值。但是,目前尚存在与治河文化有关的水利遗产家底及其分布尚待摸清、部分治河文化遗产面临消亡、治河文化基础研究尚需加强、部分传统治河技术面临失传等问题。

新时期,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进入快车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治河文献抢救性整理方面取得以《中国水利史典·黄河卷》《明清黄河文献丛编》《中国黄河文化大典》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成果。

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治理文化,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明确治河文化的内涵及核心内容并加以研究阐释;调查治河文化遗产资源,建立治河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完善治河文化遗产名录;征集、复制部分重要黄河治理文物,整理珍贵治河典籍、档案;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等手段,抢救性保护治河文化遗产等方面工作,继续推动黄河文化特别是治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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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李博远

校对 |刘磊宁

审核 |王慧

监制 |轩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