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我们在相关人社官网平台以及网友的留言中搜索、分析,通过不懈努力,终于验证了“4月5日清明节前,每个退休职工都会补发3000元”这个消息并不属实,并没有站着住脚的理论依据,只是有存在一部分人由于某些原因而得到了补发养老金的事实,分析其原因,无非为以下几点。

一、所在省份进行上年度养老金重算补发工资工作。

众所周知,每年养老金的调整方案均会在七、八月份左右进行公布,补发工作将会在每年的年底前完成,但是也存在例外。其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当地的财政资金、退休人员数量以及上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时间等,最晚会在下年度一季度前进行补发完毕。

所以就会出现在今年的一季度,在河南、湖南、宁夏等地相应开展了养老金的补发工作。这样就出现了,4月5日清明节前,有部分人员收到了补发的养老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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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补发养老金待遇。

自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进行并轨,实行“双轨制”。确定2014年至2024年作为十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照新老方法相结合进行计算养老金,如果新办法测算的养老金金额高于老办法,那么超额部分按照比例进行返还。

方法是有了,但是很多地方并没有理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的补发工作的头绪。事实中,很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按照新办法计算之后,其养老金金额超出老办法按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发。而恰逢今年是十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那么相应的补发承诺必将要及时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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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今年1月份,辽宁宽甸人社局完成了对2238人的补发待遇962万元,人均补发4298元。无独有偶,河南省平顶山市也为127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180余万元,人均补发1.4万。

而恰逢是补发的时间是在4月5日清明节前,就会出现很多退休职工收到了补发的养老金金额,有些是高于3000元,而有些是高达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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