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第一季度“三个规定”工作情况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干警把“三个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如实记录报告。

为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院2023年第一季度重大事项系统填报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第一季度,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人次(其中院领导1人次),未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

供稿:王玮、张凡

编辑:郑艳华

审核: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