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刘店乡毕营村支部副书记卢允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8年5月至2021年1月,卢允红在代理刘店乡毕营村村主任期间,共计使用土地复耕款4190元用于购买香烟及个人请客吃喝。2022年5月,卢允红受到记过处分。
二、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李爱文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李爱文在县自然资源局单独使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8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此外,李爱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李爱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虞城县城管局油烟管理一大队原大队长林海福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1年7月,林海福任县城管局油烟管理一大队大队长期间,接受关系人宴请。此外,林海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林海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四、虞城县谷熟粮油有限公司经理李跃远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李跃远在其谷熟粮油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内加盖卫生间,面积合计23.2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此外,李跃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李跃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张集镇卫生院原负责人张兴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张兴水在主持张集镇卫生院工作期间,违规发放国庆节补助共计40500元。2023年3月27日,张兴水等人退缴了违规领取的补助。2023年4月,张兴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反映出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多年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法观念缺失,充分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顽疾犹存,稍有松懈就会死灰复燃。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警自省,牢记“三个务必”,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提高党性觉悟,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纠治打折扣、搞变通、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等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和隐形变异现象,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来源 清风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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