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后,按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的要求,对户外招牌的许可制度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从全面许可调整为“许可+备案”的分类管理模式,并细化了管理要求。

根据新《条例》相关规定,户外招牌设置备案采用智能引导方式,简化了操作流程、增强了服务功能。在符合备案要求的基础上,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线上申请后经街道城运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完成备案。

近期本街道已有两家新入驻商家向街道城运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通过商家提供的户外招牌设计图纸,结合《条例》相关规定,详细告知了商家街道备案受理的准予条件。初步判定这两家商家的户外招牌设置符合区绿化和市容局服务窗口审批流程,需前往秣陵路办理,商户负责人也十分感谢工作人员对备案及审批流程的咨询答复与业务指导。通过工作人员的指导帮助,目前商家已在进行户外招牌审批申请中。

为保障后续户外招牌备案工作高效进行,街道城运中心将不断完善服务理念,耐心细致做好商家指导,提高《条例》社会知晓度,提升工作实效,加强户外招牌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

一分钟读懂

户外招牌备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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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不在风貌保护区;

不在文物保护单位或优秀历史建筑上;

非箱体式整体结构的户外招牌;

非大型垂直外墙式户外招牌;

高度小于2.5米的独立式户外招牌;

设置在3层或者10米以下墙面户外招牌;

非金属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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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条件

符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及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等规定的要求;

申请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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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户外招牌设置备案表;

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主体证书等;涉及建筑物名称的提交地名管理部门批准建筑物名称的相关文件;

设置户外招牌的建构筑物、场地的产权证书或者使用协议;

户外招牌设置示意图;

在附属设施(建筑门头)上设置户外招牌的相应备案材料(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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