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米粒妈

米粒妈又刷到了让我无语的热搜,小两口闹离婚,公婆起诉索要“带孙费”。

“带孙费”这几年特别流行,简直就成了一个新词条。

具有法定带娃义务的固然是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帮忙带娃,真的不是义务,而是出于对子女的体谅、对孙辈的疼爱,甘愿奉献的一种亲情的体现。

为了报答“四老”的帮忙,孩子的父母理应支付一部分费用,用来作为老人带娃的开销。

但这家人的情况可并没那么简单。

这俩老人,带自己的亲孙子,儿媳在外打工,都会给他们寄生活费的。因为丈夫对她家暴,而且还赌博、酗酒,对她和孩子不管不问,伤透了她的心,这才开始闹离婚,回娘家,停止了寄生活费。

这老两口一看儿媳不寄钱了,直接起诉要钱,而且更离谱的是,不找自己儿子要钱,专门起诉的是儿媳的那一半费用。

不仅“狮子大开口”要到15万元,甚至还口口声声说:

我们不是真的想要这个钱,如果不是他要离婚,我们也不会起诉。

米粒妈想说,你儿子但凡做个人,这俩人也不至于闹离婚吧?严于律人宽以待己说的就是你们这家人了。

不仅要自己赚钱、生娃带娃、还要被老公家暴、忍受老公赌博,承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打击,临了想跑,还得花个赎身费才跑得成。

压根没拿儿媳当家人

法院最终判决儿媳支付1.4万元“养孙费”,评论区的画风是这样的:

从法理上,儿媳支付抚养费确实也是应该,但从公序良俗上来看,这对于儿媳来说,确实就像一个窝心脚,踹这一下不知道多少年才能缓过气来。

对于判决,米粒妈其实也有一个小小的疑惑,那就是为什么可以简单粗暴地,不把孩子爸爸在婚内的过失算进去,就判定女方该付“带孙费”?

按照老两口的行为推断,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大概率是给爸爸的。那妈妈在婚内受的委屈谁来买单?妈妈因为被家暴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情感上的创伤谁来买单?

看爷爷奶奶这个做事风格,离婚后肯定也不会给孩子灌输什么好话,让不让孩子见妈妈都不知道。

明明是女方平白无故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拥有亲情的权力,还要被敲诈,最关键法院还真判了要赔钱。

对于1.4万这个金额,爷爷奶奶是不认可的,真不知道后面的起诉进展会向着什么方向发展。

如果女性在婚姻中遭遇了人身伤害,要全身而退都那么艰难,保障自己的权益就更是谈都谈不到。

归根到底,这老两口其实从心里就从来没有把儿媳妇当自己家的人看待。一家三口直接就是合起伙来把儿媳妇当外人来压榨的节奏了。

而且其实热搜的标题也很匪夷所思有没有?什么叫“儿媳闹离婚”?说得就好像是儿媳妇单方面无理取闹一样,家暴、赌博、酗酒是只字不提,这谁还敢结婚呀?

选人是个技术活

虽然现在女性可以自己给自己面包和爱情,不依靠男人和婚姻,也可以活得很好。

但选择一个伴侣,依然像是重新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再想脱离的时候,也是要脱层皮的。

遇人不淑的后果非常严重,轻则像这个家庭中的儿媳一样,被前公婆敲诈,重则直接性命堪忧。

还记得这篇中:《香港名媛惨遭碎尸:生前曾用千万巨款补贴前夫一家》被前夫杀害的香港名媛蔡天凤吗?之所以被害,确实是因为从一开始就嫁错了人。

前夫一家人都是有问题的:公公曾经是个强奸犯、婆婆也被颁令破产、大哥也欠债不还。

后来蔡天凤意识到必须离开这个家庭,也确实是离婚了,甚至又找到了幸福。但一切终究为时已晚,一个恶魔般的男人,毁了她的一生。

两个人感情好的时候,很多女孩子就会故意蒙住自己的眼睛,给眼前人加一层又一层滤镜,认为那些甜蜜的时刻,就是生活本身。

但只要把自己拎出来,置身事外地评估和审视一下对方的原生家庭,就能直接筛选掉那些不靠谱的伴侣。

比如蔡天凤,明知道前夫的原生家庭非常不堪,公婆和大哥都有品行上的问题,但依然义无反顾选择嫁到这个家庭,这其实就是拿自己的后半生在赌博。

这个被丈夫家暴、被公婆敲诈的儿媳,当初在选择伴侣的时候,一定也经历过甜蜜和美好,在蒙蔽双眼选择押下赌注嫁过去之前,她一定也憧憬着幸福美好的后半生。

然而她赌输了。

其实这个案件显示出的状态已经非常明朗了,那就是女性在婚姻中,即使遭遇了丈夫家暴、酗酒、赌博的侵害,如果婆家起诉,依然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米粒妈还专门查了一下,目前的规定,确实是被家暴并不影响抚养费的给付。

当冰冷的法条与现实的亲情羁绊对冲,女性权益就显得非常的没有保障。

试想,一个妈妈因为被家暴而被迫离开了辛苦筑建的家庭,被公婆起诉后需要照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自己却无法正常见到孩子。

再加上女性最宝贵的婚育年龄已经过了,再次择偶也不占优势,那全社会的恐婚恐育,真的是一种必然。

这个热搜真的挺让米粒妈寒心的,因为我看到的是,当女孩子一脚踏入了错误的家庭。在离婚时,她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甚至连经历了老公赌博、家暴之后,依然要向公婆支付带孙费?!

大部分的家庭,老人辛辛苦苦帮忙带孩子,咱做子女的都应该付“养孙费”,就算老人不需要,就是真心疼孙辈,愿意贴补费用,咱们也应该把孩子的开销给到老人,毕竟我们才是孩子法定的抚养人。

但这个的前提,是夫妻两个人都是正常人,没有原则性问题,没有可怕的施暴,那一切出于法理,都顺理成章。但如果遭遇了呢?选错伴侣的女性,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

双职工父母的隐痛

双职工父母凭一己之力照顾孩子,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双方老人帮忙带娃,也是双职工家庭的正常操作。

那天米粒妈和朋友聊到了职场上的80后,我说我们公司里大概有一半儿的同事是80后,当妈妈的更多,一些90后,家里也都有娃,光去年生娃的同事就有好几个。

朋友感慨,说这个比例相当之高了,她说她们部门,除她以外只有一个80后,还是她的男领导,而这个领导几乎可以归为90后,因为他实际上是89年的,生日还巨小。

后来我又问了一圈儿朋友,几乎人人都提到了,身边的80后职场妈妈越来越少了(体制内除外哈)。

80后女性在职场上的消失必定不是“一夜蒸发”,在这之前,是70后、75后的逐渐退场。

双职工家庭中的母亲的角色有多被动。

当女性想要在职场和家庭两个“战场”来回穿梭游刃有余,在婚姻中精疲力尽的她们,实际上依然是弱势群体。

男人只需要在职场中努力就可以了,家庭这个大后方,大可以扔给妻子和四个老人。

仔细想想,能约束他们在婚姻中尽到父职的,其实真的只有道德。道德底线高,就是一个能帮上忙的好队友,但道德底线如果低怎么办呢?

当一个人的道德感,不足以约束他们在婚姻中的行为时,热搜中家暴妻子的丈夫、勒索儿媳的公婆就会顺理成章地出现。

因为眼睁睁起诉后,法院就真的判了女方给付抚养费了。

据一项调查显示,女性主动离异更多是因为只能选择逃离。在主动提出离婚中有29%的女性觉得的确如释重负,有45%的女性感到解脱,这两项的比例均高于男性。

某乎一个对青年人恐婚恐育的调查中,最高赞是这样说的:

怕嫁到渣男,怕生孩子,怕失去自我,怕就业更加困难,甚至没有就业机会。怕离婚困难,难以摆脱渣男。

当女性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被侵害之后求告无门,只能被动挨打。那可选择的路,就只剩下不婚不育一条了。

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当然要看见四老的付出。但这份付出,不应该是以对簿公堂的方式狰狞地呈现。

亲情的羁绊,是彼此看见,相互付出。当老人帮我们带娃,而我们给予了相应的回馈,这样的亲情流动才是正向的。

热搜中的儿媳,的确是在婚姻中吃了不小的亏,她在婚姻中所受的伤害,不应该被偷换概念,拿到老人带孙的层面来谈,因为凡事有因果,不看原因而粗暴地给出论断,无异于对弱势方权益赤裸裸的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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