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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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车消费中,“退一赔三”往往牵涉大额标的争议纠纷,是否可以适用“退一赔三”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本文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总结分析了购车中适用“退一赔三”的具体情形,以期帮助厘清实践争议。

抖音网红“疯狂小杨哥”最近陷入虚假宣传风波,知名专业打假人王海认为其带货的破壁机存在虚标功率的情况,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当退一赔三,计算下来,退赔金额恐怕要上亿。这一新闻冲上热搜,再度引发人们对“退一赔三”这一话题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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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消费领域“退一赔三”出现引发天价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此前比较出名的是豪车宾利退一赔三案,涉及退还550万元购车款,以及按三倍购车款1650万元进行赔偿。

在生活消费支出所购买的商品中,毫无疑问,车辆的价值较高,如果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则会涉及较大的标的金额,尤其引发人们的关注。

那么,在购车中,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退一赔三”的法律规定呢?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退一赔三”的法律规定

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要讨论相关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主要的法律规定如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中有几个关键词:“消费者”“生活消费”“经营者”“欺诈”。

可见,要构成“退一赔三”,至少应当符合以下几点:

其一,购买者是消费者而非经营者、销售者。

由此可知,购买方如果是企业,往往则很难将之认定为消费者。如果购买方是个人,但是其目的是为了将车辆转手后赚取差价,则同样无法作为消费者。

其二,消费用途是为生活需要而非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需要。

可见,如果是为了出租车经营,则不属于经营目的,难以要求“退一赔三”。从性能来看,货车也很难说是作为生活需要而购买,因此也难以认定为“退一赔三”。

其三,车辆出售者是以此为业的经营者,而非个人出售手中闲置的车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个人以出售二手车为业,则也属于经营者。

其四,交易之中存在欺诈。

也就是说,经营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通过欺骗消费者,从而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二手车买卖中是否也存在“退一赔三”的情形呢?

通过对法律条文的上述解析来看,二手车买卖,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同样适用“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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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赔三”的难点——欺诈的认定

对于是否构成消费者、经营者相对较为简单,但是对于欺诈,由于欺诈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其认定则相对复杂。

1. 知情权与欺诈的区分

知情权的侵犯不等于构成消费欺诈,车辆情况可以通过经营者已经上传的PDI工作信息、车辆维修信息等途径进行了解,而经营者怠于将上述信息告知消费者,将之认定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则相较欺诈更为合适。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应当根据侵权程度、危害后果等因素以确定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2. 举证责任倒置的应用

鉴于消费者权益的特殊性,相较而言,法律给予了消费者更多的权利倾斜,其中,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典型表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可见,交付6个月内出现有可能购车欺诈的情形时,经营者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当对该时间段进行把握,留存好相应的车辆质量问题沟通记录。6个月后并非无法要求“退一赔三”,但是相比而言,6个月后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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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赔三”是针对隐瞒重要信息

车辆销售中涉及的信息较多,但是并非任何信息的隐瞒都可以要求“退一赔三”,隐瞒的应当是重要信息,重要信息往往涉及到人身健康、安全及较为重要的财产权益。

具体到车辆本身,包括车辆动力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安全系统,车辆主要功能,车辆的用途,车辆维修情况等。如果买卖的属于二手车,经营者则应尤其注意如实向消费者提供二手车的使用情况、修理记录、事故情况、检验结果以及车辆安全性等涉及车辆安全性及车辆价值的信息,这都会直接导致消费者是否选择购买该车辆。

车辆买卖中,经营者作为专业的服务提供者,更有能力判断车辆的实际状况,掌握更多的车辆信息,有义务向消费者如实、完整告知。

如果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没有合同,再加上6个月内举证责任的倒置,经营者则很难证明其尽到了职责而无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形,则或存在“退一赔三”的风险。

结语

车辆本身价值较大,“退一赔三”涉及的金额也较高,在该类案件中,法院对于欺诈的认定一般较为谨慎,消费者在购车重遇到欺诈行为,无疑会遭受较大的财产损失,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注意证据保全,例如沟通记录,书面承诺,勘验记录,微信聊天,通话录音等;为了避免“退一赔三”,经营者也应尽职履行职责,全面告知消费者车辆信息,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来源|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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