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愤了!辽宁的一位老太太在公交车上因为忘记带公交卡,导致多花了1块钱的车费,竟然对公交车司机进行了粗口攻击

一块钱啊,给你妈买烧纸,等着,买10捆、20捆。
“清明节了,给你家多烧点纸!”一辆公交车上,老太太指着司机的鼻子,对他进行人格侮辱。
乘公交车是每个人都要做到的,也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公交车还为大家推出了老年卡、残疾卡、学生卡等等优惠,方便了不少乘客。但是这天,一位老太太因为自己忘记了带老年乘车卡,却还想要享受优惠的价格。可当他跟司机师傅交涉后,却被告知公司是有规定的,司机师傅也按规定行事,不能为其做主张。但老太太似乎不明事理,对着受委屈的司机师傅就是一通谩骂,甚至侮辱了其家人。
这种蛮横无理的行为真是让人生气!司机师傅也只能默默忍受,最终还是如实按规定收取了老太太的乘车费用。根据民法典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这种恶劣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老太太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并向司机师傅道歉!
这件事引发了大量网友的讨论,有些人认为司机师傅也应该对老太太多一些人情味,帮她投这一块钱。但是事实上,司机师傅也按照公司规定行事,并没有做错。我们在享受社会带给我们的便利的同时,一定要心怀感恩之心,充满对别人的尊重和理解。希望老太太的家人看到这件事后,能够进行教育,不要再犯违法的行为。
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要忘记礼仪与尊重,不要因为自己的小小一个失误而丧失了理智,更不要侮辱他人的人格和家庭。这是每个文明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