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刘文新作为一名正厅级高官,在党和人民最需要他的时候,却背弃了党的信仰和宗旨,沉溺于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贵州的发展。他的政治生涯也就此走向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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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新出生于1967年8月,江西萍乡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在贵州修文县工作多年,历任县司法局工作员、科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县法院工作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副院长、龙场镇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等职。2002年5月,他调往贵阳市任职,先后担任团市委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南明区委副书记、区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等职。2013年11月,他出任贵阳市代市长,次年1月转正。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他担任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7年8月至2022年3月,他担任黔西南州委书记。2022年3月至2022年10月,他担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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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新曾在多个领域和岗位上做出过一定的贡献。在修文县工作期间,他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级司法局与县级法院的分设;在龙场镇任职期间,他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和乡村旅游业,在全国创建了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南明区任职期间,他主持实施了“南明大变样”工程,改善了城区环境和民生条件;在担任团市委书记期间,他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了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在担任贵阳市长期间,他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实施了“贵阳大道”、“贵阳大桥”、“贵阳大轨道”等重大工程,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功能;在担任黔西南州委书记期间,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为总抓手,以乡村振兴为总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底色,以民族团结进步为总保障,推动了黔西南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他曾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然而,刘文新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暗藏了严重的问题。他违背了党的宗旨和初心,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使命,丧失了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他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浪费、铺张浮夸;他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他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权钱交易;他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声誉,破坏了党的团结和纪律,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信任。他是一名典型的双面人、两面派、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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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新的落马,再次证明了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无论是谁,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影响多广、成绩多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必须依纪依法惩处,绝不姑息迁就。这是对全党全社会的一次警示和教育,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一次交代和回应。我们要以刘文新案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和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组织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