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加,但要看地方。

因为地方掌握着你去和留的主动权,一旦公示结束,公务员招录环节中,跟考生有关系的步骤就已经结束了。

因为公示之后紧接着就是要做备案。而关于备案,中央机关和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而地方上的名单则一般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一旦完成备案,就彻底没有回旋余地了。因为之后紧接着就是报到,进入试用期。

而在公示之后到备案之间的空当里,考生可以放弃,但是并不道德。

正因为这样,基本上这个岗位就废掉了,既无法递补,又无法补录。如果相关单位还想招录的话,只能够选择在来年继续把这个岗位报上去,看是否能够被批准继续招录。

这样一来,对于招录单位来说,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果考生放弃,意味着之前关于这个岗位的所有工作准备就全部泡汤了,由此造成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是比较高的。

所以,各地也有对应的规避风险措施。比如我们常说的记入诚信档案就是一种。一般来说,如果被列入诚信档案,将在几年内无法报考国家公务员,或者影响公职类考试,包括像省考、事业单位统考等。

当然,也并非所有人都会被列入到诚信档案中,这个要看考生的沟通能力了。如果找不到一个正当理由,那么很难说服招录单位或者招录地的组织部门能够给你开这个口子。

另外就是,即便是有正当理由,一些地方也会记入诚信档案。很多考生生气,说为什么不给开这个口子。其实,不开口子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谁都骑驴找马,那驴都被占了,想骑驴的人找不到驴,磨盘上没了驴,也运转不了。很简单的道理。

但是不少人是以自己为主的,觉得世界就该围着自己转,自己想干啥就干啥,想选什么岗位就选什么岗位。所以,适当的限制本就是应该给大学生的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