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位中年男子,近日被确诊为肺癌晚期,但妻子和儿子却对他不管不问,还让他放弃治疗,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男子名叫彭清,和妻子李萍结婚多年,二人共同育有一儿一女,早年夫妻一起,在当地经营一家餐馆,由于两口子勤劳能干,生意做得有声有色,挣了不少钱。
俗话说,男人一有钱就变坏,这话虽然不绝对正确,但却反映出很多男人有钱之后的心态,腰包鼓起来的彭先生,开始在外面结交狐朋狗友,吃喝赌抽、沾花惹草更是常事。
李萍考虑到两个孩子不便发作,不久后彭清越演越烈,直接开始婚内出轨,长期和多名女性保持情人关系!
更让妻子和儿女无法忍受的是,彭清竟然经常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里,而且家人还不能有啥怨言,如果稍有不满,便会招致彭清的拳脚伺候,他还经常借机摔东西发泄。
“欲让其灭亡,先让其疯狂”,也许是老天有眼,前不久彭清感觉身体不适,便来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他正处于肺癌晚期,医生告诉他必须及时进行治疗,否则性命不保。
彭清只能先住院治疗,随后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就在住院期间,他仍然不消停,竟然和情人在病房约会,并让情人隔三岔五来医院看望他。
由于医疗费用较高,没过多久,彭清的个人积蓄就花得差不多,这时候他想起儿子来,便给儿子打电话要钱治病,谁知儿子直接拒绝了他的请求,甚至直言让他干脆放弃治疗。
自己亲生的儿子,不但不出钱给他看病,还让他放弃治疗,彭清伤心欲绝,但同时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么多年作孽太多,也确实伤透了家人的心。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无奈之下,彭清又想起妻子来,他又试着给妻子打电话,并甜言蜜语央求妻子拿钱给他治病,但不出所料,妻子的态度也非常冷漠,还称这都是他自己的报应。
妻子和儿子对他不管不问,为了活命,彭清只得向朋友借钱看病,由于治疗及时,不久他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很快就有朋友来催债,大病初愈的彭清,根本没有经济能力偿还,便再次要求儿子替他还债。
儿子表示,父亲欠的啥钱都有,有些是医疗费,但有些是他在外面吃喝赌抽欠的钱,这就是个无底洞,我不会替他还账的。
这下彭清彻底傻眼,兜里已经没钱,家人又不愿意为他还账,走投无路的他,最后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和妻子离婚,并分割家里的财产。
那么,彭清的儿子需要替父还债吗?彭清能顺利离婚并分到家里的财产吗?
首先,“父债子还”只是我国传统思想里一种朴素的观念,并不符合现代民法精神,根据我们《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承担责任。
很显然,本案中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彭清,不管是借了多少钱,只要其所借款项的用途与其他人无关,那么都应该由自己负责偿还。
不过,如果是父亲身死,儿子可能需要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父债子还一般也以继承财产为限,像彭清这种情况,如果死后身无分文,儿子绝对会放弃继承,也不负任何清偿责任。
其次,由于彭清婚内出轨,还对妻子及孩子实施家庭暴力,并且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由此可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民法典》关于解除婚姻的规定,如果调解不好,法院应该判决离婚。
另外,由于彭清具有出轨、家暴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过错行为,其妻子有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的权利,而且法院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彭清也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忠诚不仅是道德层面要求,更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忠诚是婚姻的基础,没有了忠诚二字,婚姻也就名存实亡。
浪荡了半辈子彭清,也许真的应验了那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必将为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买单,彭清的后半生,多半会在孤独潦倒中度过。
这样的男人你会同情他吗?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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