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阅读前请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后续会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骑电动车上路时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这样才可以使道路更顺畅,出行更安全,为了更方便对电动车进行管理,各地推出了电动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车的上牌、上路、停放做了明确的要求。
从5月1日起,《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实施以后,把电动车分为三种类型:电动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同时明确了非标电动车的过渡期,以及这三种电动车都要上牌才能够上路行驶。
先看视频:
这是小编前几天刷到的一段哈尔滨交警分享的视频,在视频中,交警明确电动车分为了三种类型,分别是电动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各种类型的电动车必须要上牌才能够上路。
交警:这3种电动车都要上牌
5月1日起,《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明确了符合国标标准的电动车可以上牌以外,对于不符合国标标准的电动车,以及非标的三四轮电动车,都需要上牌照才能够上路行驶,同时明确非标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
第1种: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合规电动自行车,一种是非标电动自行车,这两种类型的车辆都可以上牌,不过上牌照的要求不一样。
合规电动自行车是指完全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比如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整车重量小于55公斤,最高时速不大于25公里/小时,前后轮中心距小于1.25米,同时具有3c认证证书等等,这类电动车可以上长期有效的绿色牌照,需要在购车后30日内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在未上牌前需要携带发票和合格证书上路行驶。
非标电动自行车指的是车辆参数,虽然符合国标标准,但是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或者没有3C认证证书的车辆,这类车辆需要上临时牌照,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过渡期结束以后禁止上路。
第2种:电动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指的是以车载电池作为驱动装置的摩托车类型的车辆,包括了电动轻便摩托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两种类型,同样也分为合规车型以及非标车型。
如果车辆合规,列入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那么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上能够长期使用的牌照,骑行上路时,车主需要驾照。
如果电动摩托车没有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那么属于非标车型,上临时牌照,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
第3种:低速电动车
在条例中,把电动三四轮车也纳入了管理的范围,同时把车辆也分为合规车型与非标车型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的车辆也都需要注册登记,上牌照以后才能上路行驶。
合规车型指的是拥有工信部的目录公告,具有上牌的资质,可以上正规牌照,非标低速电动车没有工信部的目录公告,不过也允许上临时牌照,同样设置三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可以上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
电动车上牌、上路注意事项
在黑龙江的电动车管理条例中,既允许合规的车型上牌照,也允许不合规的非标车型上临时牌照,既包括两轮电动车,同时也包括非标的三四轮电动车,这对广大车主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老年人可以继续使用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不过在上牌上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项:
- 超标电动车及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都设置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允许上路,过渡期结束以后不能上路行驶;
- 所有的电动车类型,包括非标车和合规车,上牌照时都完全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 非标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上路时不需要驾照;
- 非标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类型管理,驾驶人应当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
总结:
上面为大家分享了5月1日起,《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三种类型的电动车必须要上牌照才能够上路行驶,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与低速电动车,这对广大车主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上牌以后可以放心的上路行驶,关键是这次还明确了没有上牌资质的车辆,也可以上临时牌照,同时设置过渡期,这样违规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都能够上路行驶了,对广大车主来说是一个好消息。那么,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