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中有刺,吃鱼过程中要小心”,这几乎我们从小就灌输给小孩子的道理,让他们明白这个过程是有风险的,不能够囫囵吞枣!往往,在孩子还小的时候,都是大人帮忙把鱼刺拔干净,而且还是要孩子细嚼慢咽,怕有一些小刺扎到他们。平常自己家里做鱼,总是有些零星的案例,不小心吞咽扎到喉咙了,一般我们是通过喝醋,吃馒头等不科学的方法来处理,实在没有效果,才去医院。但是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卖鱼的赔偿什么。今天我们要讲的两个案例,都是吃鱼被刺扎到,但是结果却不尽相同。
去饭店就餐是自由、点什么菜也是自由,倘若去饭店吃鱼被鱼刺卡,饭店到底有没有责任?
案例一
赵女士一行三人到大连市某餐馆就餐,三人点了一道菜,菜名叫做“烩年菜”;烩菜大家都知道一般是白菜、土豆、粉条、肉丸等。可是这一道烩菜的配菜不一般,里面有炸带鱼。而赵女士在食用这道菜的时候,不小心被鱼刺卡住了喉咙,这可忙坏了饭店,饭店经理带着赵女士去医院取刺、检查,总算安然无恙了;就诊期间,赵女士先行垫付了400多元的医疗费用。从医院出来之后,赵女士要求饭店,承担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停车费,但是饭店以没有责任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看到饭店这个态度后,就将饭店告到法院。
理由是赵女士在完全不知晓菜品中含有鱼刺的情况下意外被鱼刺卡住,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均受到了严重损害。饭店并未在菜单中注明烩年菜中含有鱼类,在制作过过程中也并未剔除鱼刺,上菜时也并未告知菜品中会有鱼刺,饭店显然没有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属于侵权行为!
被告饭店说烩年菜属于常见的菜肴品种,其中含有炸带鱼属于生活常识,赵女士对此应当有预见的能力!因此赵女士被鱼刺卡住的情况属于自身问题!
双方在法庭上你来我往,互相指责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最终,法院在调查审理后认为,吃鱼吐刺虽为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能力,但事发当日,赵女士在饭店用餐时所点的菜品名称中并没有“鱼”或者与鱼有关的字样,“烩年菜”中的配菜之一为“炸带鱼”这一事实并不属于生活常识,没有食用过该菜品的消费者无法从菜品名称中对其配菜产生正确认知,而带鱼中的刺相对较硬,如果误吞,极易造成伤害,在对带鱼切段加工过程中,鱼段中的刺也很容易脱离鱼段夹杂在同盘其他配菜中,因此在提供该份菜品给消费者食用时,经营者有义务就菜品中有炸带鱼这一配菜向消费者给予明确提示,避免危险发生。
因被告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已尽安全提示保障义务认定饭店存在疏漏和过错,饭店需赔付赵女士医疗费、停车费共计455元,并向赵女士公开道歉。
案例二
在广东深圳就有这样一名小男孩,5岁生日时和父母出去吃鱼。结果因为吃得太快,被一根鱼刺卡住喉咙,因为错失黄金治疗时间,最终失去生命。男孩父母却将饭店告上法庭,索赔60万,最终法院怎么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是案件也是吃鱼,一个常识是鱼有刺。小孩在吃鱼的过程中出现了被鱼刺卡住的情况最终不幸去世,整个过程中商家并没有任何侵权行为。所以最终法院判决在饭店吃饭被鱼刺卡住,饭店不需要负责任。
如果饭店做出的菜有问题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受到伤害的话是要进行赔偿,所以厨师在做东西的时候一定要保证食材新鲜,不能不管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有时饭店也要对消费者进行提醒,告知相应的危险,比如火锅烫嘴,凉凉再吃!比如鱼里有刺,拔净再吃等。一个善意的提醒也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店家确实有义务确保提供的食品不会伤害客人的身体,但这种义务是有限度的,不能无限扩大。前面提过鱼有刺是常事,并不需要做特别提示,如果小孩是因为鱼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死亡或者生病的话,商家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在饭店里吃鱼卡住后商家要负责任的话,自己买了鱼回去烧了吃被卡住喉咙的话是不是意味着卖鱼的商家也要赔偿呢?很明显法律不可能这样规定。
不幸的时间发生了,餐馆或许会提供一定的人道补偿,但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虽然饭店对男童吃鱼被刺卡死,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但在意外发生时,确实是在饭店经营的范围内,因此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虽然驳回了男童家属索赔60万的上诉,但还是判处饭店对其父母,出于人道主义付予8万元。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证明任何时候都要保证客户的知情权,做好相应的义务,履行相关职责,比如菜单上写上鱼的字样就有可能避免相应的责任!那么如果菜单上有鱼的字样,实际却没有鱼这个情况怎么处理呢?
答案:这个属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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