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这个涉港的离婚案(离婚双方当事人都是香港人),让我想起我在2018年办的那个涉港的离婚案:
1.这两个离婚案都要打管辖权异议;#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
2.2018年那个双方当事人都是香港人的离婚案,因为客户(全国top10房企的某港籍高管)提前委托我介入,我当时不只给他争取到在内地法立案(一开始某立案庭不同意立案),还给他打赢了香港那边的管辖权异议,香港那边的法院完全采纳了我替他出具的法律意见(对方当事人在香港那边请的律师和香港那边的主审法官还是同门师兄弟);#北京离婚律师梁聪
3.今天的这个涉港离婚案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也被我们驳回了,但对方在香港搞了一个恶意串通的虚假诉讼(2018年的离婚案我们代理男方,今天这个我们代理女方);
4.五年前的那个涉港离婚案,我们不管是在程序上还是在最后的判决中,都实现了我们既定的目标,今天这个类似的离婚案我们也相信最后会有个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