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
近日,昭阳区纪委监委通报 3 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 :
1
昭阳区苏甲乡瓜寨村村委委员车尚芬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底,车尚芬在组织农户分配退耕还林面积过程中,虚报6亩退耕还林亩计,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990元,并在组织调查过程中不如实说明问题。2023年2月25日,车尚芬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
昭阳区布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臧庆华在整治农村违规建房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21年10月,布嘎乡迎水村6组村民马某在自家耕地建房,被布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执法人员阻挡。后经马某长期打零工的砖厂老板请托,臧庆华带班开展“两违”巡查时,有意避开正在违规建房的马某。2022年11月,根据区委、区政府排查整治农村违规建房的要求,马某修建的房屋被认定为占用耕地违规建房。2023年3月13日,臧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凤凰街道办事处龙山寨社区党总支书记丁朝文、居民委员会副主任龙兴华在集体“三资”监管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1月,凤凰街道办事处龙山寨社区原主任张天虎承包经营的龙山寨集体所有的“云昭联营砖厂”按照要求需被关闭拆除,根据相关补偿规定,昭阳区工科局于2019年11月拨付111万元救助资金给该砖厂,张天虎非法占用其中54万元,损害群众利益。时任龙山寨社区党总支书记丁朝文、副主任龙兴华,明知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仍放任不管,也未向有关上级报告,在组织进行函询时签字同意作出“无违纪违法事实”的书面回复,违反群众纪律和组织纪律。龙兴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1月6日,丁朝文、龙兴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有的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职;有的在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中失职失责,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放任,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纪法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
通报要求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充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彻底筑牢思想防线。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部署,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行为进行深入排查,严格执行补助资金审核程序,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大对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力度,确保集体资金万无一失。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结合“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和耕地保护监督、“一卡通”监督、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等工作部署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腐败和作风问题一起查,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来源:昭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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