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中心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
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中心运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中心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320682-2023-03-0643
预算金额:140万元
最高限价:140万元
采购需求: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中心运维项目是园区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团队开展的服务项目,主要任务包括对园区智慧平台的日常管理、建立全面台账、指导园区规范化生产等,24小时有人在岗查看视频、报警数据,24小时有人在园区现场开展巡查,对大气移动监测车设备运维(含汽车燃油、网络及汽车维修等),对智慧平台的网络及设备进行运维和维修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委托代理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3 年04月13日至 2023年 04 月25日。
四、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 04 月25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