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老年代步车”
你会想到什么?
(网络配图)
这种外形酷似汽车的
封闭式三轮、四轮电动车
相信不少的司机朋友都不陌生
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
穿梭于街头巷尾
逆行、闯红灯、随意掉头、变道等
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
这些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也在逐年增长
警方强调,“老年代步车”吸引人们的卖点之一是价格低廉,但生产商为了压低价格和利益最大化,普遍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也较为粗劣。这类车普遍被设计成窄车身、轻底盘、高车体,车辆稳定性差,行驶中容易发飘和倾斜。
(侧翻动图,网络配图)
交管部门表示,这些车辆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车身强度低,外部、前后都没有防撞吸能结构,内部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更不用说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车辆出厂前也未经过碰撞测试,安全性能无法保证。
更让人担忧的是,车内几块大电池随意拆装,充电器也是各种各样,电路、电压、故障防护等性能均不达标,容易引发充电起火或车辆自燃。
据统计,近5年,全国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可能有的市民心想
给家里老人买一辆挺方便的
接送小孩、外出代步啥的
但是这种车真的能上路吗?
答案当然是:不能!
唐山曾有网友在问政唐山平台上
咨询关于老年代步车的问题
当时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给出的答复就是
老年代步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也曾有网友反映老年代步车扰乱交通秩序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的问题
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回复网友
将加大对低速三、四轮车
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警方表示,
所谓的“老年代步车”
是生产厂商凭空编造的一个词儿
这种车辆绝大部分
属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非标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差、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且并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没有号牌,属于典型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等“三非”产品,不能上道路行驶。
日前,
北京已经发布最新通知
自2024年1月1日起,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
公共场所停放
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
在去年11月份发布通告
城区部分路段禁止载人三轮、四轮车 通行
和整治违规三轮、四轮车
本通告所称的车辆
就包含老年代步三、四轮车
其实
早在2018年11月8日
国家六部委就联合发文
要求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
2018年1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于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
最后提醒各位小伙伴
1、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目前市场销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部分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希望老年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2、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
部分消费者对老年代步车的危害、非法性认识不够,认为老年代步车能方便老人出行而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不知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置于危险的境地。
3、没有使用就没有市场,小伙伴们不要乘坐非法运营的“老年代步车”,以避免损害的发生。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
欢迎到留言区交流讨论哦~
来源:北京晚报、环渤海新闻网、问政唐山平台、南堡开发区发布、黄岛交警大队、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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