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员工痛批加班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加班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家常便饭,但是这种现象却引发了很多人的反感和不满。樊纲表示:“去年也是996,今年也是996不对增长做出贡献。人类的进步,很大程度体现在闲暇时间。”“正常的加班、有效率的加班是好的。但如果加班变成了一种形式、一种所谓的企业文化,有事没事也加班,那就成问题了。”(逸趣看天下2023年4月6日)

吐槽加班文化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了,加班成常态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是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要破除加班这项难题,仅仅靠少数的职场人的呼吁这还远远不够,党和国家、用人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也应该共同加入拒绝加班的队伍,只有各个相关方面共同努力,“加班”这个社会共性问题才有可能得以解决。

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要维护利益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劳动法》第四章有关条款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者在职场中是弱势的一方,但要打破加班这种不良风气,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勇于维权,才可能打破加班这一魔咒。

党和国家、监督职能部门要发挥好监管职能,不能让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只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对法律的“敬畏”,才可能有效打破加班常态化的社会问题。(静听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