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的限薪令可追溯至2017年。2017年9月,中广联电视制片委、中广联演员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等行业组织联合发表“限酬”意见,提出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2018年,“阴阳合同”事件的披露再次将天价片酬现象暴露在民众面前。2018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紧接着,在上级部门颁布相关政策后,行业也发声推进限薪声明。2018年8月,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大视频网站、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2018年11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综艺节目也要遵循40%与70%的限酬标准,并重申了此前颁布的政策。

2019年10月2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大视频网站联合六家影视公司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联合倡议》。倡议指出要营造自律、诚信、廉洁、节约的行业环境,抵制灰色交易;遵守合约,遵守职业道德,推动影视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今年2月,广电总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电视剧网络剧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省局备案。

5月7日,三大视频平台再度联合六大影视制作发表《关于开展团结一心共克时艰行业自救行动的倡议书》。在影视剧和综艺节目制作的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合约中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要求使用制作费用、资源,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演职人员在薪酬、排名、待遇等方面的管理,演职人员的薪酬包含所有劳务及按合约规定的其它费用,投资方不再为额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细数近几年发布的大大小小各类限薪政策,基本上已经囊括了电视剧、网剧、电影、网络电影、综艺等各类影视产品。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不难看出上级部门和全行业对于根治这种现象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