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裸照被人传到网上了,请你们帮帮我,把她们给抓起来。”
近日,1名40岁的女子急匆匆走进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人拍了裸照,而且这些照片不仅被人传了网上,还发给了自己的同事和家人,现在自己都抬不起头来,希望警方严惩肇事者。
那么,女子究竟被谁拍了裸照,又是被谁传到网上,他们之间又倒底发生了什么?
据女子称,自己姓史,今年刚满40岁,结婚16年了,因为丈夫长期在外经商,聚少离多。
常言道久别胜新婚,但由于跟丈夫性格有些不合,就算是偶尔的相聚,她们往往是旧仇未泯,又添新恨;
今年年初的时候,她遇到1个小自己15岁的男人罗先生,他的魅力与体贴让史女士干涸的心田如沐春风雨露,动了芳心。
据史女士讲,两人在社交软件上相识,当时罗先生一个劲的夸她漂亮、有气质,还说一眼就喜欢上她了。
而史女士记不得老公多久没有这样对她说过如此暖心的甜言蜜语了,心扉也在悄然之间打开了,两个人相互留了联系方式。
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视频和电话联系,史女士便和罗先生约好见面,然后就随着感情的升温开房了。
史女士回忆说,那天开房后自己正在洗澡,罗先生就在那里拍自己的裸照,当时自己不同意让他不要拍,但罗先生还是拍下来了。
后来叫他将照片删掉,他跟我说自己欣赏一下,过一两天就会删除,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两个人就这样偷偷摸摸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史女士考虑到家庭和孩子,觉得再继续下去不好,并决定和罗先生分手。
正在史女士打算向罗先生摊牌时,她忽然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过来的信息,让她加自己的联系方式,说有很重要的东西要给她看。
史女士也感到奇怪,对方究竟是谁,又要给自己看什么东西呢?
带着这些疑问,她添加了对方为好友,没过多久,史女士就收到了对方发来的几张裸照,这让史女士感到非常的惊讶。
于是史女士立即给对方回拨了电话,想要知道对方是谁,照片是怎么拿到的?
没想到电话刚接通,她就被人劈头盖脸给臭骂了一顿,骂史女士的是1名女子,说她勾引了自己的丈夫罗先生。
本以为了这名自称罗先生丈夫的女子骂一顿消消气也就算了,没想到的是她没完没了,每天准时“问候”史女士。
此外让史女士没想到的是,这女子还把自己的裸照上传到了网络上,还把联系方式都写在照片上。
直到有人告诉她,问她是不是得罪了别人,被别人报复,史女士这才发现自己的丑事被网曝了。
而让史女士倍受打击的事还在后面,自己的同事和家人的邮箱也收到带有辱骂自己的裸照,史女士陷入了噩梦之中了,感觉自己都快崩溃了。
这还不算完,自从自己的裸照被上传到网上以后,史女士收到了很多陌生人的电话及短信骚扰,她睡不好觉吃不好饭,整个人快要抑郁了。
无奈之下,她只好走进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够帮帮自己,将罗先生的老婆给抓起来。
那么,偷拍及传播他人隐私,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网上泄露传播不雅视频或图片,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根据《刑法》第364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罗先生及其妻子被抓后,被拘留10日并处以500元罚款,他们对此悔恨不已。
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年龄差异也不应该成为阻碍,但是,这一切要建立在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基础之上。
史女士和罗先生均为已婚人士,婚内出轨,不仅是对家庭的不负责,更是对婚姻的不忠,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应予以谴责。
而罗先生的老婆在网上传播史女士的裸照,并分发给史女士的同事及家人,不仅违背了法律,还对史女士的精神和声誉造成了损誉,史女士可另行索赔。
建议大家在生活中要洁身自好,忠于自己的伴侣,凡事不可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以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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