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小区物业打着管理外来车辆的幌子违规收取停车管理费:对小区车辆收取车位管理费,非固定车位业主车辆均为访客车辆,收费2元/2小时。
1、小区公共区域为广大业主共同所有,物业未征得广大业主同意擅自收取车位费,损害业主应有利益。物业利用公共区域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是否经业主大会同意?是否报物价部门登记备案?是否有明文批复?
2.物业管理人员看到强悍的业主就拨杆放行,私下收好处费,烟酒?物业主管高峰看到有点官职的人让员工先垫付停车费让那些他巴结的人先走?
3.对于要辞职的员工,私下扣除员工的钱,在没有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出罚单,直接就少发工资
4.监控室人员无证上岗,用其他单位的人的证件,还有一些离职人员的证件,人证不符合?
一、一般小区的安全监控室,需要保安上岗证;
二、消防监控室,需要有消防上岗证;
三、电力、变配电监控室,需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市民可以向街道物管办反映情况,如物管办核实确有其事,物业是要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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