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罪案类故事,情节经过艺术加工
旨在破解真相,探查人性,弘扬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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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家春第一次服刑期间,整个监狱,20几个监区,没有一个监区长愿意接受这个犯人。在大形势下,犯人任何的非正常伤亡事件,都可能会导致狱警被追责。李家春的存在,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
前言
“你有没有上过新闻头条的朋友?”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
无聊的我把身边的朋友们迅速在大脑里过了一遍,发现大家都是一样平庸。就当我准备停止思考这个无聊的问题时,脑海里却突然跳出一个人来——李家春,2010年5月23号,他制造了“南京5.23闹市血案”。
其实,我和李家春算不上朋友,只是曾在牢狱里共处过一段日子。他应该就是我所认识的人里面,唯一一个上过新闻的人。
1
2010年5月23日晚,李家春在南京建邺区文体西路用一把折叠水果刀捅了四个路人。在此之前,他和这四位路人并不认识。
当晚,这四人在大排档里结束了一场聚会,他们所乘的轿车驶到了文体西路的闹市口,被李家春的那辆蓝色老款的电动车挡住了去路。双方发生了争执,继而,三个醉酒的男人,一个开车的女人,一起下车,与李家春发生殴斗。
李家春打不过他们,逃离了现场,不过很短的时间内,他再次折返,手里多出来一把尖刀——他给了这四个陌生人一人一刀,最终致使对方一死三伤。
杀人这种事,李家春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
1994年,李家春14岁,还是一名初二的学生。他们班有个叫杨俊的男生,个头虽然不高,但身体结实,打起架来像头小公牛。杨俊经常和社会不良人员有往来,久而久之就成了初二年级的“痞子头”,学生们都怕他。
杨俊嚣张跋扈,时常敲诈勒索同学,有一天,他抢走了李家春的一件新皮衣。李家春在篮球队有一帮队友,杨俊身边也常跟着三五个小跟班,于是,两拨人相约在校外见面的时候,谁都不怵谁。
打架,是杨俊唯一的特长。在这场群殴中,篮球队的人很快就吃了亏,李家春更是被揍得鼻青脸肿,倒在荒草齐腰深的草丛里。眼看着队友们一个个的逃离现场,李家春感到很憋屈。
那天,他先跑回家,又红着眼睛跑到学校。当他再次站在杨俊面前的时候,手里多出了一把匕首。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杨俊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2
那年,李家春14岁。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聚众斗殴在94年属于流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服刑期间,李家春先后三次取得减刑奖励,2008年提前出狱。
而李家春的减刑裁定书上标明的“表现良好”,其实与他服刑期间的真实表现并不相符——他在监狱里也是出了名的“顽危犯”。服刑14年,他大部分时间是在高危监区里度过的(高危监区,是指专门收押和惩治违规违纪犯人的单位)。能在这个地方获得三次减刑奖励,并非易事。
李家春先是在少管所里服刑,那时的少管所名义上是半工半读,但实际上,少年犯人的劳动时间反倒比成年犯人更长。只有在上级检查、参观的时候,监狱里才会做做样子,发几本书应付一下场面。少年犯人们也能趁机休息一下。
监狱安排他们参与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并非没有考虑。管理一群正处于青春期的问题少年,比管理成年犯更令人头疼。少年犯人之间的殴斗、欺压、体罚时有发生,这也是他们私下必须经历和适应的“入监课”之一。
14岁的李家春也不例外,本身性格内向,加上又是新犯,他很快就成了少年犯们欺辱的对象。
那个年代的少管所管理没有如今的文明,入监的新犯都要“过堂”(消磨新犯个人意志,使其屈服新环境的手段)。少年犯们给“过堂”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蛋炒饭”。
新犯入监会被监房里的每个犯人“蛋炒饭”一次。新人得乖乖地脱掉裤子,趴在地上,资格老的犯人们就用饭盒或是鞋底,轮流打他的屁股,直打到发红透紫……
李家春的屁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过正常的肤色。在下一批新犯进入号子之前,他只能拥有一个令他坐卧难安的紫色屁股。
三年,李家春内心积蓄了太多的仇恨和怨苦。终于成了一名老犯,他在新犯们的屁股上,也狠“炒”出过无数份熟透了的蛋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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