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罪案类故事,情节经过艺术加工
旨在破解真相,探查人性,弘扬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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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姐俩可好了!姐给我儿子买小汽车、买衣服,逢年过节还有大红包。春节的时候,我都没回自己家,在我姐家过的。我姐是我的恩人哪!我姐出事了,我比谁都急啊!”
随后,警方出示了证据,27岁的卞梦婷因涉嫌杀害自己的表姐而被捕。
前段时间,吴谢宇涉嫌弑母案的新闻甚嚣尘上之时,检察官巫讷和我说起她之前所办理的一起案件。
两年前,27岁的卞梦婷(化名)涉嫌故意杀害了自己的表姐。由于对“死刑立即执行”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满,卞梦婷提出了上诉,案卷才被移交至负责死刑二审复核的检察官巫讷手中。
巫讷告诉我,两起案件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两名涉案人员年龄都不大,且均涉嫌故意杀害与其最为亲近的人;归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现得镇定、淡然,甚至有些冷漠。
在卞梦婷签过字的一份讯问笔录里,记录这样一句话:“我有那么恶毒吗?彭敏可是我的表姐、我的闺蜜啊!”
“上诉人曾说过,受害人是她有记忆以来,最亲近、也最感激的人。正因为此,我更想知道,卞梦婷对生命的漠视和践踏,到底是怎么来的。”按照巫讷的说法,“这是我办理过的数百起死刑二审复核案件中,最特别的案件之一。”
1
2017年1月20日,黄昏,天冷得刺骨。一男一女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中年男子叫刘浩,50岁上下,神色很慌张。他说,自己的妻子彭敏已失联一天两夜,手机开始是无人接听状态,后来“暂时无法接通”。年轻女子自称失踪者的亲表妹,同样显得有些焦急,但相比中年男子,还是淡定不少,也给警方提供了很多细节。
“前天下午,表姐让我陪她出去要账,我从自己店里开车去找她,应她的要求走的是宁远大道,中途在人民商场十字路口西北角碰到一个男人,她就下了车,我们自此便再没联系……她也没说那个人是谁,事后我也没见过他们俩。”在侦查机关的询问笔录里,卞梦婷在自己说的这句话上面摁下了鲜红的手印。
抢在姐夫刘浩前面,卞梦婷详细叙述了案发的过程,这些话同样也被收在这份笔录里:
“那天之后,我姐将近两天都没跟我联系。我店里忙,也没去找她。今天中午,我正在睡觉,手机响了,我姐夫急得要哭出来,问我说,‘你姐还没找到,有没有在你那里?’我说没有啊,然后就赶紧开车往她家赶。我赶到我姐的美容店后,姐夫正在前台焦急地转圈。我姐店里唯一的雇员是我的亲妹妹小玉。小玉说,她从上午9点多来到店门口,店门就一直锁着。等了大半个小时,她用邻店老板的手机拨打了我姐的电话,但一直处于暂时无法接通状态。
“我急得不行,就说,‘赶紧找啊!在店里待着干嘛?’我姐夫人特老实,就哭丧着脸说,‘上哪儿找啊。她不是一直和你在一起吗?还经常在你那里过夜。你怎么也不看好她。’这句话让我很来气。俺姐俩确实经常在一块儿,店里忙不开,有些经络按摩我不会,不都得找我姐帮忙嘛。可这次,我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据侦查人员回忆,在整个叙述过程中,卞梦婷说话都不紧不慢,而且越说越放松,到最后,连刚来时的焦急都没了,不由得让侦查人员多问了几句。
“你觉得彭敏能去哪儿呢?”侦查人员问。
“我姐保证能回来。八成和那个男的有啥事儿吧。”卞梦婷的语气非常肯定。
“你怎么能这么肯定呢?”
“我当时在我姐店里看见了她的包和外套,就挂在她平常挂衣服的衣帽架上。钱夹子在我姐包里,里面的钱又没少。我姐胆小,身上又没带钱,那还能走远啊?”
“既然这样,你们为什么要报警呢?”
“我到我姐店里,也是这么提醒姐夫的。谁知不提醒倒还好,一说这话,他就非要闹着来报警。我不放心,就陪着来了。”
“你不放心什么呢?”
“我姐夫是个老实人,有啥事儿说不清楚啊!”
2
据接警的民警称,卞梦婷的表述表面上看,确实没有任何破绽:时间、证人等关键证据一应俱全,无法再现的关键节点则统统“记不清了”。当时,人民商场十字路口一带正在热力抢修,附近几个社区的监控全部失效。卞梦婷所提到的“最后一面”也无从证实。
但通常来说,亲人失踪,当事人一般都会恐惧、话语急促、询问细节时易焦躁。但在卞梦婷这里,所有的表达与细节回忆都近乎完美。随后,在对刘浩的询问里,侦查人员更加深了这一怀疑。
刘浩的笔录里是这么记载的:两天前的下午,妻子急急忙忙给刘浩打了一个电话,说有点事情要处理。下班后,刘浩便早早地来到店里,看见妻子的车钥匙就摆在鞋帽柜上,外套和包都不在。
那天妻子很晚都没回来,也没有接电话。刘浩给卞梦婷打电话,卞梦婷说:“我姐让我陪她去要账,走到人民商场那个十字路口,有个男人在等他,她下了车,俺俩就再没联系了。我以为她早就回来了。”
“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刘浩说自己当时就有点紧张,卞梦婷好像也有点害怕,说那男的个子不高,但矮壮得很,一脸凶气。
刘浩关了店,开车到人民商场附近转了一圈,一无所获。想来又觉得失踪什么的只是电视剧里的桥段,和自己这种普通老百姓扯不上关系,肯定是自己想多了,便回了家。
次日一早,妻子仍然没有消息,而且手机也接不通了,打电话给卞梦婷,手机也不通——之前,两口子吵架、妻子店里忙,或是卞梦婷的丈夫来闹事时,两人手机都不接的情况常有。因此刘浩当时还抱有一丝侥幸,觉得两人可能就是在一起。直到第二夜过了,妻子手机仍然没有接通,刘浩才决定报警。但就在这时,卞梦婷的电话却接通了。
“婷婷知道我媳妇儿还没回来,就劝我先别报警,然后赶到店里,在前台给一些客户打电话问我媳妇儿的去向。我沉不住气,还是想报警。但是她却提醒我说,衣服和包都在店里,人应该走不远,不用报警。”
刘浩说,自己这才注意到,妻子的包就在门口的鞋帽柜上放着,黑色软牛皮的,出门常穿的香槟色貂皮短大衣也挂在旁边。难道是妻子回来过?那不可能不和自己联系啊。刘浩说当时感觉脖颈子都发凉了。
“我对我媳妇儿的生意也知道得不多,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店门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妻子拿着,还有一把在婷婷那里。那天趁婷婷打电话的时候,我支走了小玉,到里屋打开店里的电脑查监控。1月20日的监控里,我媳妇儿确实是下午5点左右和婷婷一起离开的,之后是我和小玉关的门。1月22日的监控录像,小玉在门口徘徊许久,然后消失在邻店店门里……可1月21日的监控录像却不见了,连回收站都被清空了。”
刘浩吓坏了,哆嗦着往外走,卞梦婷坚持要陪他一起去报警,“当时,她说了这样一句话:‘知道你要去报警,我陪你去!’我差点吓瘫了。”
“你怕什么呢?对她有怀疑?”侦查人员问道。
“按说不应该的,她和我媳妇好得不得了……但就是觉得蹊跷。”
接警当晚0时许,通过有效的技侦手段,警方调取出了一段监控录像。1月21日晚11点多,卞梦婷来到彭敏的店里,用钥匙打开店门,怀里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透明塑料袋,里面是衣物、包等物品。
此时已是凌晨2点,警方再次将卞梦婷带到询问室。
“你和彭敏关系怎么样?”警察问。
“俺姐俩可好了!姐给我儿子买小汽车、买衣服,逢年过节还有大红包。春节的时候,我都没回自己家,在我姐家过的。”
“那你和彭敏有过节吗?”
“怎么可能?我姐是我的恩人哪!我姐出事了,我比谁都急啊!”卞梦婷睁大双眼,一脸无辜。卞梦婷身高不高,微胖,脸很圆,娃娃头,这让她显得比同龄人更年轻。
“1月21日你在哪里?”
“我一直在家啊!对了,我还去修车了;我开车撞在树上,车坏了,不信你们查!”
“那么,1月21日一整天你没有见过彭敏,是吗?”
“完全没有!1月20日我们分手到现在,再也没有见过她。”
“也没有去过她店里?”
“没有的事!”
当时,卞梦婷并不知道,就是这句话,让她所有的罪行再无遮掩。随后,警方向她出示了录像资料等物证。快天亮的时候,卞梦婷承认是自己杀害了彭敏,凌晨5时许,同意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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