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负责嘉陵江南充主城区段保洁的南充志德打捞有限公司打捞人员从南门坝生态公园江面上打捞起大量已死亡鱼类,而这些死去鱼儿的背后竟然都出自于市民的“好意”。
“我们近期持续在打捞死鱼,不及时清理的话,会污染嘉陵江水质,甚至发生传染性鱼病。”南充志德打捞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志德介绍,近期,嘉陵江南充主城区段时常出现死鱼,经常一天能打捞近30条。
作为“退捕转产”的老渔民,陈志德通过死鱼体型和颜色判断,这些死鱼几乎都是从市场上购买后,放生进嘉陵江的商品鱼,而每当有人私自将商品鱼放生进嘉陵江后,当天或第二天必然会出现许多死鱼。
陈志德表示,商品鱼在放生后大量死亡,主要是因为鱼类经过捕捞、多次称重加上长途运输密度较大,由此导致不少鱼缺氧、受伤,所以极易在放生后大量死亡。
“鱼儿出现大量死亡不仅违背放生初衷,甚至会发生‘好心办坏事’。”陈志德说,自己曾发现有人打算将外来入侵物种鳄龟、巴西龟、罗非鱼放生进嘉陵江,一旦发生外来物种入侵,将对嘉陵江土著水生生物生存造成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科长杨伯泉表示,市民如果要放生水生生物,应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以检查是否有外来入侵物种,同时对传染性鱼病进行检疫,然后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放生。
“日常巡查中,只要发现有人私自放生,我们会立即制止。”顺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中队长朱彦霖表示,有的市民认为鲫鱼等并非外来入侵物种,因此在未备案情况下放生不会造成外来物种入侵,殊不知这样仍然存在危害。
因为嘉陵江内生长的是土著鲫鱼等,而市场上购买的往往是良种鲫鱼等。两者在进行杂交后,同样会对水产种质资源造成破坏。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乐校臣
责编 袁军
编辑 祝真珍
来源 南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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