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国有林总场石溪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XYJS-2023-23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国有林总场石溪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2.7264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双阳区国有林总场石溪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阳区国有林总场石溪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 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自 2022 年成立的,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 无在建工程。
3.7入吉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 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4日17时00分
售价:文件工本费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4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