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东甲林集团有限公司黄山路2号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2023-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东甲林集团有限公司的黄山路2号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S-2023-01
项目名称:黄山路2号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
项目最高限价:2290万;
项目需求:招标人属于民营企业,黄山路2号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质量:按国家相关工程质量要求,以及相应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
工期:60日历天,2023年5月10日-2023年7月10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及安全合格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响应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需提供完工后质保期期限承诺书。
3.其它需具备的响应资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此情况的约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 2023 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满足本项目的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证书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20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招标人不组织统一集中踏勘现场,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文件中须有勘察现场的照片。未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3.投标时,需提供完整的全套施工图和各个部位效果图;同时,项目负责人需要现场答辩。
4.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施工期间如涉及设计变更、签证或材料费涨价等各种因素,均不予调整合同价款,包干总价不予调整(未实施的项目做相应扣减)。
5.付款条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支付到合同价的10%;竣工结算审核结束2年内,支付到合同价的40%;五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支付到合同价的1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 1057 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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