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柳市

安全出行 你我先行

关于自觉拆除非机动车遮阳(雨)篷倡议书

各位居民:

全国文明城市已到了关键时刻,而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篷现象比较突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城市形象。文明创建,你我先行,维持良好畅通的交通秩序,离不开每一名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电动车摩托车)加装了遮阳(雨)篷,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实际上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夺命伞”,属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导致车体变宽变高,增大了行驶阻力,影响行车稳定性;二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遮阳(雨)篷有可能刺穿驾驶员的眼睛或被车辆勾到,脱至车轮下,危及当事人的生命安全;三是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重心不稳,遮挡视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四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在此,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请您自觉拆除电动车(摩托车)遮阳(雨)篷。安全出行,你我先行;文明创建,从我做起!让我们一起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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