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河北衡水)2023年4月17日公布的一则文号为“枣住建罚决字〔2023〕第〔X-002〕号”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枣强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枣强新天地(董子片区)幼儿园工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及第十二条规定: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河北衡水)

企查查显示,枣强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为陈长龙,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