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子在车内饮酒后睡觉,被民警和交警认定为醉驾,遭到吊销驾驶证和移交公安处理的处罚。男子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法院最终判定交警队证据不足,撤销了处罚。这则新闻再次提醒人们不要酒后驾车,也要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诉讼中要求证据充分,确保公正审判。
事件经过
事发当日凌晨许,当地民警巡逻时,在一小区附近发现一辆小轿车音响很大,严重扰民,于是上前查看。后见车门反锁,一名男子躺在车里睡觉,便将男子叫醒。男子醒后打开车窗询问何事,民警闻到男子满身酒气,可能涉嫌酒驾,当即便通知了交警队。
酒精检测结果
交警队执法人员随后赶到,对男子做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59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80mg/100ml的最低标准。男子对酒精检测结果提出异议,交警队执法人员又带其做了血检,结果显示为185.79mg/100ml。
交警队的处罚决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
交警队欲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男子的驾驶证。
男子的异议
男子想到自己不仅将要被吊销驾驶证,还可能因此获刑,当场提出了异议,表示车子虽然处于启动状态,但是并没有移动,不属于醉表示车子虽然处于启动状态,但是并没有移动,不属于醉驾。然而,交警并未采信男子的解释。
法庭诉讼
男子不服,先是提出行政复议,未果的情况下,又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对自己的处罚。男子认为:自己在车上喝酒,喝完酒就躺在车内睡觉,并没有移动车辆。交警队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移动过车辆,因而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交警队对其作出的处罚,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交警队则认为,执法记录仪中,在交警问其在什么地方喝的酒、喝的什么酒、喝了多少时,男子分别回答称“在某饭店喝的酒”、“喝的白酒”、“喝了二两”,在民警询问男子“喝酒能开车吗”“喝二两能喝成这样”时,男子并没否认,足以说明男子并不是在车上喝的酒。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交警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交警队对男子的处罚。
交警队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同样认为交警队证据不足,维持了原判。
结论
尽管男子在这起案件中赢得了官司,但这并不意味着酒后驾车是可以被容忍的行为。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是为了遵守法律法规,更是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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