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裕龙石化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精制塔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精制塔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精制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精制塔采购,共计3台。投标报价主要包括材料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费、保险费、13%增值税税金、开车备件、专用工具、数字化交付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期:2023年11月30日前到货。
2.4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为准),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此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A2及以上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类似装置的不锈钢塔器供货业绩(业绩累计20台及以上,业绩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2日07时30分至2023年04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提供所需资料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邮箱获取:请在邮件的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将文件获取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电话通知查收。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所发材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邮件视为获取无效。(3)所需资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343991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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