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港交所”)刊发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信息咨询文件(简称“咨询文件”),就若干修订建议公开咨询市场意见

港交所建议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以便日后过渡到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一致的强制气候相关披露。

根据过往实践来看,港交所咨询文件中的绝大多数修订建议都会被采纳。经修订的《上市规则》及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考虑到香港市场的特定情况以及发行人的准备情况,港交所拟针对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财务影响、范围3排放以及跨行业指标等若干披露实施过渡性规定。过渡性规定适用于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后首两个汇报年度,即发行人将在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全面遵守所有新的气候相关披露规定。

此次咨询文件较正在生效并实施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来说,主要有以下三处重要修订:

修订一:“指引”更名为“守则”,强调其强制性

港交所认为,现有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可能会让人误解为这是一份仅属自愿性质的指引,不够突出其强制性,因此,建议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更名为《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便于厘清其性质,与港交所各项培训及指引材料进行区分。

此项修订不仅彰显出港交所致力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更表现了其强化ESG监管框架与TCFD和ISSB气候披露标准保持一致的决心。

修订二:新增独立的气候信息披露要求部分,披露要求由“不遵守就解释”提升至“强制披露”

咨询文件新增独立的气候信息披露要求部分(D部分,现行文件只有A、B、C三部分),并且由目前“不披露就解释”要求提升至“强制披露”

表1 港交所《ESG指引》气候变化相关指标修订情况信息来源:联交所咨询文件(尚普咨询整理)

修订三:气候信息披露要求基于TCFD建议及ISSB气候准则的架构,按“管治”“策略”“风险管理”及“指标及目标”四大支柱分类

参照ISSB和TCFD建议的四大支柱,港交所重新制定了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框架,新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概述如下:

管治

披露发行人监察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管治流程、监控及程序;

策略

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披露发行人面临的重大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以及这些风险及机遇对发行人的业务运营、商业模式及策略的影响;

过渡计划:披露发行人如何应对其识别出来的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包括对其商业模式和策略作出的调整、适应及减缓措施,以及为此类计划设定的气候相关目标;

气候抵御力:披露发行人策略(包括其商业模式)及运营在面对气候相关变化、发展或不确定因素时的抵御能力,并须使用切合发行人自身情况的气候相关情境分析方法进行评估;

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财务影响: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的当前影响(定量,如属重大)和预期影响(定性);

风险管理

披露发行人用于识别、评估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的流程;

指标及目标

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范围1、范围2及范围3排放;

跨行业指标:披露(i)易受过渡/实体风险影响或(ii)涉及气候相关机遇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数额和百分比以及用于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资本开支金额;

内部碳价格:设有内部碳价格的发行人须披露其内部碳价格以及其如何应用于发行人的决策;

薪酬:披露如何将气候相关考虑因素纳入薪酬政策。

小结

除了上述修订意见外,咨询文件还特地强调,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需注意新的气候相关披露规定,并着手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当《上市规则》的新规定生效后,他们在上市后能遵守有关规定。

种种改变以及日趋严格的披露要求表明了港交所对加大企业ESG披露的决心和态度,面对新一轮的ESG监管,尚普ESG咨询团队建议,准备赴港上市、正在上市或已经在港上市的企业都应尽早开始气候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先人一步做好准备迎接强制气候信息披露时代的到来。

企业应如何做好准备?

气候信息披露即将成为港股企业的一项必答题。您可以考虑开展以下准备以启动企业的气候信息披露工作:

开展国际领先企业对标:咨询文件还回顾了欧盟、美国、新西兰、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澳洲等发达市场的气候信息披露监管情况。上市企业可以选取这些市场的同业领先企业开展对标学习,以加深对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识别的理解,借鉴制定出符合自身情况的应对措施。

应用国际非财务报告披露标准:咨询文件表示,发行人可采用国际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以此鼓励大型企业尽量按照国际标准披露非财务的报告。上市公司提早应用这些国际标准,有助于其全面理解ESG议题,并在监管和市场相关要求到来前做出行动。

搭建气候风险治理架构:从董事会层面建立起气候相关风险管理的流程和机制;设立针对气候风险管理的专项部门(如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或职能岗位,由该部门/岗位负责对气候相关风险的全面管理。

加强气候相关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可能严重影响公司短期、中期及长期运营及其供应链的气候风险,并将气候风险因素纳入现有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根据外部环境及自身发展需要及时更新与调整气候风险清单。

作为2009年A股创业板开板便投身IPO上市咨询的国内首批专业机构之一,尚普见证了A+H股对于ESG/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孕育诞生和日趋严格,并一直伴随左右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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