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委托人找到律师,内心并不希望通过诉讼来解决,而是希望律师提出有效促成对方让步的和解方案并与之谈判,来避免可能发生的诉讼,这样既省时省力,还避免进一步加深双方之间的矛盾。

因此,谈判亦是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下面谈谈自己利用谈判技巧快速解决纠纷争议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 善用威胁手段

在一起人身损害索赔案中,加害人甲公司一直对受害人乙的索赔要求不予理会,后受害人乙找到我准备直接提起诉讼,接受委托后我并不急于起诉,而是致函甲公司,明确告知如果不给出己方委托人所要求的赔偿数额,将会直接提起诉讼,并且将计划时间节点明确告知对方,即何时作起诉前最后一次谈判,何时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该公司在收到函件后,立刻与我方联系协商赔偿事宜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在该案中,我把提起诉讼这个威胁计划拆分为若干阶段,从何时最后一次谈判到何时递交诉讼材料,程度逐步递增,给对方的压力逐步增大,促使对方做出了妥协。

案例二 巧用捆绑方案

在一起二手房买卖案件中,卖方出价150万,买方准备购买,但是双方对于税费的承担问题一直僵持不下,买方遂委托我,接受委托后我从当事人处了解到卖方是为了置换更大的房子才决定卖房的。得到这一信息后,我制定了谈判方案。翌日,我找到卖方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是我方承担全部税费,但只能办理按揭贷款;另一种方案是我方愿意全款购买,但税费必须由卖方承担。卖方考虑到为了尽快筹集改善住房的资金,愿意承担税费,至此争议圆满解决。此案中,我方根据卖方实际提出捆绑性方案,让对方在我方提出的设计方案中选择了最利于我方当事人的方案。

实践中,巧妙地运用谈判技巧能够很好的解决当事人的大部分争议。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谈判的意义或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