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自贡荣县蓝帝大道路段
一男子不走前方斑马线
奔跑横过道路与行驶车辆相撞
造成男子受伤
车辆受损
公安交警提示: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驾驶车辆时应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避让。
有人行道不走
横穿道路发生事故
行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下面是类似案例
案例一
2021年11月
自贡华英都市尚城车站附近
一辆摩托车行驶时撞倒过路行人
造成两人纷纷受伤
行人医治无效死亡
到底是谁的责任
谁是主责 谁是次责
自贡交警给出了权威解答
本次事故中,宋某(车主)因忽视安全,观察不仔细且未减速行驶,承担主要责任,曾某(行人)因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承担次要责任,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图片
案例二
2020年9月
荣县一名行人因横穿马路
被摩托车撞伤
交警判定其本人承担部分责任
2020年9月18日8时许,刘某驾驶川CC***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荣县荣州路时,与从右至左横过道路的行人戴某相撞,造成戴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从视频中
可以清晰的看到
斑马线就在不远处
但该男子仍然选择
直接横穿马路
结果却悲剧了....
男子直接被
摩托车当场撞飞
后续经查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遇行人横穿马路未及时注意观察,及时采取避险措施,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未按规定经人行横道过道路,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细节见文明
不论是行人还是电动车、
机动车驾驶员都应该
遵守交通法规
莫拿生命开玩笑!
信息来源:今日荣县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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