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4日20时37分许,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郯城县开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赵某驾驶的鲁Q13**S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时,王某正骑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翘头炫技,当发现有车辆行驶过来时,刹车避让不及,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部分未成年人喜欢追求刺激、个性

但是!所有的刺激、个性行为

都应建立在安全、合法的基础上

违背这两个基本原则

故事变事故!

上下学出行

不少家长、学生会选择

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

蜀黍再次强调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够龄才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达到年龄的孩子,在身体、心理等方面条件均不适合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当他们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事故一旦发生,将极大影响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严重时将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

▲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载人发生碰撞事故

按规定车道行驶,靠右侧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小汽车、大货车等车辆“硬碰硬”。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只会是受伤害更重的一方。同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更不要呈“S形”骑行等。

▲15岁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走机动车道、闯红灯出事故,所幸最后无生命危险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所有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来说,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要严格戴好头盔。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或硬石块、铁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同时提醒,戴头盔不系扣相当于没戴头盔,同样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

▲学生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幸好书包抵消了部分撞击

马路不是表演场

戏演砸了

生命不能再来!!!

来源:郯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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