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学生在学校出了问题,无论是校内校外,也不论是原因如此,学校都会赔偿,即便为了名誉也会选择赔钱息事宁人,作为父母一定要教育好子女,孩子没了赔偿又有多大意义呢?有生命才有未来。

4月25号讯,广西南宁江南区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件审判结果,学生在午休时翻墙出校,无证无头盔载人骑摩托车,最终发生事故不幸身亡,司机承担次要责任赔了钱,家属又起诉了学校,法院认为学校也应该承担责任,判决学校赔偿6万余元,双方均不服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

15岁的小江生前就读于南宁市江南区一所寄宿制学校,当时读初中,学校对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周日晚上到周五下午如果有事外出,需要向学校请假,班主任审核后,保安验证放行,学校平时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行午休,晚休班主任巡查制度。

学校还安装了监控,由值班的保安进行实时监控,2019年,上学期间小江和3名同校学生在中午翻墙溜出学校,然后小江在没有取得驾照,也没有戴头盔情况下,在摩托车上搭载了3名同学,因为速度过快,碰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尾部。

小江当场死亡,后座的三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交警认定小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其余三名学生不承担责任,交警将小江等人事故信息告知学校,老师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承保的大货车交强险赔偿了26万余元,2020年,小江的父母以学校未落实安全管理义务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院,要求学校赔偿47万余元,学校辩称,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义务,不应该再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学生发生事故,学校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江等人翻墙时,值班老师和班主任及时发现制止学生离开学校,对学生在校园内的监管存在疏忽,小江满14周岁,已经具备相应的判断能力,应当认识到离开学校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小江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孩子教育不到位。

最后法院判决学校承担15%的赔偿责任,孩子父母承担85%的责任,判决学校赔偿6万余元,驳回小江父母其他诉求,一审后,双方均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案件判决已经生效。

但是这个结果并不能让人满意,很多人觉得学生擅自离开,学校不该再承担责任,更不应该赔钱,但现实中判决哪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学校既然是封闭式管理,学生离开发生事故自然学校要承担责任,只不过是责任的轻重而已。

不管如何,孩子没了最痛苦的就是父母,索赔也不能挽回孩子的生命,作为父母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孩子,学校再怎么严格都会有漏洞,只有父母多教育孩子不惹危险才是正道,对于这起案件您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