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以来,反腐力度空前,全国各地捷报频传!
江苏省纪委监委坚持反腐败“零容忍、不设限、无禁区”的原则,以聚焦民生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强力推进反腐败工作。老虎冒头就打,苍蝇乱飞就拍,严惩了一大批腐败分子,赢得百姓认可!
就在昨天,4月24日,南京市六合区委书记李万平接受审查调查,是江苏省最新落马的县(区)委书记。
下面,小编就以他为开端,盘点一下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各地落马的多名县(区)委书记,都有谁!
第一位:南京市六合区委书记李万平
基本情况:
李万平是山东泰安人,1966年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岁参加工作,24岁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工作挺早的,难怪是在职学历,正常大学毕业怎么也得20+吧。不过19岁就能进入法院工作,当公务员,还能步步升迁,真是令人羡慕。
任职情况:
他长期就职于司法系统,长达24年。先是用了15年时间从江宁法院书记员干到副院长,4年后转任江宁区司法局局长,又任职5年。
此后在地方政府任职,先后担任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书记、江宁区副区长、江宁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2018年后,到南京市六合区工作,历任区长、区委书记等。
处理结果:
他于2023年4月24日被通报审查调查,还在调查中。
第二位:盐城市响水县委原书记马俊健
基本情况:
马俊健是江苏东台人,生于1964年1月,20岁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任职情况:
他是借着区划调整的东风,在2002年4月被明确为副处级,第二年担任东台市副市长。
2006年起,担任响水县领导,历任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主政响水8年之久。
2014年后,调离响水,2017年成为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他是在2020年10月被通报审查调查的,2021年3月调查终结。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
马俊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1年9月,因受贿罪(涉案金额193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相关介绍:
马俊健早在2017年就升任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盐城市人大副主任,可为什么以响水县原县委书记的身份通报他呢?就是因为他被查处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执政响水期间,犯下了严重错误,导致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发生,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通报中指出,马俊健违规在化工企业当“影子股东”,与多家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官商勾结,拿钱办事,包庇犯罪,政绩观扭曲错误,甚至喊出了“宁可毒死,也不能穷死”的错误口号,不加选择引进化工企业,导致重大风险隐患。
相比而言,今年履新职的盐城市委书记周斌,其理念大不一般,真正的把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放在了首位:“污染不可控的项目再赚钱也不能上”。
第三位:盐城市副市长,滨海县委原书记李逸浩
基本情况:
李逸浩是江苏灌云人,生于1963年4月,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岁参加工作,22岁加入中国共产党。
任职情况:
1997年成为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大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此后在盐城市农科院、市政府任职多年,并于2005年提为正处级。
2006年担任滨海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2012年担任滨海县委书记、县长。此后职位虽然时常变动,但是担任滨海县委书记一职却一直未变。
2016年担任盐城市副市长,此时才卸任了滨海县的职务。此时李逸浩已经主政滨海县长达10年之久。
他是在2020年9月调查终结并被逮捕的。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违法事项查处、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近亲属非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处理结果:
2021年1月,李逸浩因受贿罪(涉案金额150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第四位:涟水县委原书记肖本明
基本情况:
肖本明是江苏盐城人,生于1965年7月,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经济师。20岁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任职情况:
1998年他成为了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任江苏省淮阴市淮阴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9年就成为了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共青团淮阴市委书记。副处一年半就提为正处,给力!
此后历任楚州区委副书记、区长,清河区委书记,淮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5年起兼任涟水县委书记,2016年被查处。
他是在2016年11月被通报调查的,2017年7月调查终结。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
肖本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12月,肖本明因受贿罪(涉案金额580.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第五位:镇江市原副市长、沭阳县委原书记蒋建明
基本情况:
蒋建明是江苏宜兴市人,生于1962年12月,党校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22岁参加工作,29岁加入中国共产党。
任职情况:
1984年自南京农业大学毕业后,先后任江苏省农科院《江苏农业科学》杂志社编辑、情报所研究实习员。
1989年步入仕途,1997年即成为副处级干部,担任江苏省扶贫办综合组副组长。
1999年,成为正处级干部,担任江苏省扶贫办综合组组长。两年到点就提,这升职速度跟坐了火箭一样,真快。
2002年起,在沭阳县任职,历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正县级),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沭阳县委书记。
2009年,依旧担任沭阳县委书记,但级别提到了副市级。
2014年,担任中共镇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才不再担任沭阳县委书记,离开了宿迁市。
离开沭阳两年,就传来了他落马的消息。
他是在2016年10月被立案侦查的,2017年6月被公开宣判。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2004年至2014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企业经营、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4万余元。
之所以没有以镇江市副市长身份通报,起因也在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时,审理查明的事实就是发生在他任职沭阳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所收受的贿赂。
处理结果:
蒋建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7年6月,因受贿罪(涉案金额24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第六位:盐城市政协副主席、射阳县委原书记徐超
基本情况:
徐超是江苏滨海县人,生于1958年5月。23岁参加工作,26岁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任职情况:
1997年11月--2003年3月,历任江苏省阜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3月--2007年11月,担任江苏省盐城市城区(亭湖)区委书记;
2007年11月--2012年6月,历任江苏省射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政射阳县5年,离任后升为副厅级干部,担任江苏省盐城市政协副主席,仅过了2年就被查处。
他是在2014年5月被通报调查的,同年8月被刑事拘留。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违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别人在企业经营、干部提拔、工作调动等方面打招呼站台,单独或者通过妻子收受贿赂353万余元。
处理结果:
2015年8月,徐超因受贿罪(涉案金额35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4月,因其在监狱改造期间表现良好,获得减刑8个月。
第七位:镇江市原副市长,涟水县委原书记李卫平
基本情况:
李卫平是江苏扬中人,生于1962年2月,19岁参加工作,23岁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
任职情况:
1996年成为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江苏省扬中市委常委、新坝镇党委书记。
1997年11月—2001年1月,历任任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
此后在镇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贸易局任职。
2004年至2006年,担任润州区委书记。
2006年至2012年,担任江苏省淮安市委常委、涟水县委书记。担任涟水县委书记的几年,是他最大胆的几年。
2012年升任镇江市副市长,2年后落马。
他是在2014年2月被通报调查的,同年5月被刑事拘留。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利用职务之便,为别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处理结果:
2015年8月,李卫平因受贿罪(人民币418.66万元、欧元20030元、美元19600元、港币50100元、台币9700元,购物卡计人民币12.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相关介绍:
李卫平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光家人,连情人都跟着他占尽了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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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也挺有意思,他大部分贿赂款都是在涟水收取的,升副市长到镇江任职后,反倒很低调了。可能是不太熟悉不敢的缘故吧,如此看来,让官员异地任职、定期轮岗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人生地不熟的的,肯定顾忌别人下套,不敢轻易张口伸手。
写在后面的话
县委书记虽然级别一般也就处级,放在省市一级毫不起眼,存在感并不强烈。但在县区一级,却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管理着少则数十万,多则上百万的人民。
县委书记是否能廉洁自律,关乎一方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希望他们能牢记宗旨意识,不忘初心使命,履职尽责,造福人民!
如果党性不强,觉悟不高,触犯党纪国法,那下场必将如前面通报的一样,锒铛入狱,抱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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