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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历了个史

前言:

上世纪90年代在美国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因为当事人的身份非常特殊,在整个庭审过程当中受到了各方极大的关注,就连当时的美国政府也暂停工作观看直播,总统还推掉了会议邀请。

再加上整个案件的过程曲折离奇,反转不断,案件的最终审判甚至还影响到了美国司法界的未来走向,所以被人们称之为“世纪大案”。

这起案件究竟有什么离奇的方面呢?数十年后李昌钰博士说出了当年的实情。

◎深夜血案两人殒命◎

1994年6月12号晚间11点35左右,在美国洛杉矶的罗金汉姆白人居住区内,一只小狗在狂吠。

身边是两具尸体,一男一女死在家门口,浑身鲜血,邻居赶到后连忙报警,经过勘查之后发现这名男性死者名叫朗·高曼,是附近一家法国餐厅的服务生。

而女性死者叫做妮可,原本看起来非常普通的一个案子,现在却在女性身份被确认之后轰动全城,因为妮可正是当时全美炙手可热的橄榄球运动员O·J·辛普森的前妻。

说到辛普森,他可是在美国橄榄球界创造过历史的人物,也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最受欢迎的橄榄球选手,甚至还曾经入选美国橄榄球名人堂。

所以当大家核实了妮可的身份之后,辛普森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警方的怀疑对象。

在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刻开始了侦破,另一部分警员也开始对辛普森进行询问,由于这件案子中牵扯到了美国的“当红巨星”,自然这件事情引发了极大的关注,而且这可是两条人命,一时间各方力量都开始将目光投到了辛普森的身上。

◎传奇的辛普森◎

辛普森1947年出生在美国旧金山的黑人贫民区,从小就好动,喜欢跑跳,身体条件极好的他在大学时期成为一名橄榄球员,此后便开始了属于他的“辛普森时代”。

他身材高大,爆发力极强,再加上出色的耐力,使得辛普森一步步成为球队的绝对灵魂,乃至整个美国橄榄球的领军人物。

其实在美国,篮球并不是人们心目中最有看点的体育项目,相比于在小场地中投篮,人们更喜欢在大球场上狂野奔跑、激烈对抗的橄榄球,这也使得橄榄球成为了美国最风靡的体育运动。

辛普森获得过6个职业碗,4次冲球王,还入选了上世纪70年代的橄榄球最佳阵容,曾经还创下了至今都没人能够打破的,单赛季带球冲刺距离超2000码“超级记录”。

这样的成绩让他跻身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前十名,这对于一个橄榄球选手来说是非常高的荣誉,相当于现在的NBA超级巨星。

成名之后的辛普森并没有选择继续自己的运动员生涯,他从球队退役之后,做过体育解说,也拍过广告、客串过电影,是美国体育界最有钱的人,名下豪车豪宅数不胜数。

正因如此,他和自己的发妻玛格丽特离了婚,他们共育有三个孩子,年纪最小的孩子因为溺水而身亡,这也成为了辛普森抛弃妻子的理由。

两人分开之后,辛普森便和当时只有18岁的妮可认识了,两人在交往一段时间之后正式结婚,而辛普森自己终于完成了身份上的转变,成功进入了白人上流社会的圈子中。

但是妮可怎么也没有想到,表面上温文尔雅的辛普森,背地里竟会有如此的性格。

◎性情大变,一拍两散◎

结婚之前的辛普森可以说是文质彬彬,别看长得五大三粗,但是内心细腻,经常给妮可制造点儿“小惊喜”,不过这些并没有持续多久,在两人结婚之后,辛普森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他经常夜不归宿,酗酒,在外面陪着嫩模玩乐,回到家后还对妮可大打出手,同社区的警官福尔曼表示经常接到妮可的报警电话,说辛普森对她实施了家暴。

很多次妮可都想将事情公之于众,但是消息都像石沉大海,原因其实非常简单,辛普森就算退役了,但在美国还是传奇人物一般的存在,很多人对于辛普森会家暴这件事情表示不相信,再加上他超级高的人气,这件事情不了了之。

而妮可本人却只能继续承受着这种痛苦的生活,久而久之妮可承受不了辛普森的疯狂举动,提出了离婚,两个孩子跟着妮可生活。

原本以为离了婚之后就能够告一段落的妮可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情间接成为了害死自己的原因。

◎前妻身亡,辛普森成嫌疑人◎

妮可发现,在离婚之后,她总能看见辛普森跟踪自己,甚至还有几次直接威胁自己不允许再找人结婚,否则一定会让自己“付出代价”。

恰好此时妮可和餐馆的朗·高曼关系密切,但是没证据证明两人开始交往,只是朋友关系,1994年6月12日,就是案发当天,妮可一家人在朗·高曼工作的餐厅吃了饭,回到家后的妮可母亲说眼镜忘带了,朗·高曼提出回去拿眼镜,并且送回妮可父母的家中。

时间到了大概晚上10点左右,朗·高曼带着眼镜回到了妮可家,半个小时之后,妮可家的宠物狗开始狂吠,邻居出门查看情况,却发现此时妮可和朗·高曼已经倒在血泊之中。

警方闻讯赶往现场,而最先到达现场的就是曾经和妮可熟识的警官福尔曼,他带领三名警员,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只带血迹的手套,很多血迹、带血的脚印等等。

根据现有的证据,警方表示先在两人熟识的人群中找寻目标,在得知妮可和前夫辛普森之间的矛盾之后,便将他列为第一嫌疑人。

由于两人住宅的距离并不远,所以在之后到达辛普森家中的时候,警方在看到院子中和汽车上的血迹之后判定辛普森可能也已经遇害。

这时福尔曼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现场的措施,而是认为凶手现在可能在屋内,但是在国外,除非遇到紧急情况之下,否则没有搜查令是不能私自进入公民家中的。

但是当时不知是情况紧急还是忘记了执法的程序,福尔曼竟然让人撞开门冲进去,最终也只在屋子中找到血脚印和另外一只带血的手套。

没有人在家,辛普森不知去向,后来警方才得知他在不久前就已经前往芝加哥参加活动,警方只能联系辛普森,告诉他前妻已经遇害了。

根据时间推断,警方认为辛普森有足够的做案嫌疑,所以定为了本案的嫌疑人,之后几日,辛普森和朋友驾车在路上狂奔,被警察拦下之后他表示是因为妻子去世,自己悲痛万分,所以想去野外自杀。

这样的说辞明显不怎么服众,检方正式向辛普森提出了诉讼。

而案件的转折,到现在才刚刚开始。

◎极为不利,庭审几经波折◎

辛普森被捕的消息很快传到了美国的大街小巷,人们开始为辛普森申冤,认为他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而辛普森为了给自己辩护,花了1000多万美金,聘请各个有关刑事领域的大佬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有负责法医鉴定的,有负责案件重演的,也有专攻法律辩护的,整个团队空前强大,在当时被称为是美国“梦之队”,其中就有我国的刑侦专家,号称中国的福尔摩斯的李昌钰博士。

检方提出的证据证明,在案发现场的鞋印大小和辛普森鞋子大小一致,而且在辛普森家中发现了他的血迹,房屋当中还有另外一只血手套,再加上他和前妻一直有矛盾,完全可以证明他有罪。

至于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他辩称案发当时在家中睡觉,但是没有人证明,而且当晚去接辛普森的司机表示从等待到接到辛普森之间存在着15分钟左右的时间差,这个时间足够作案之后再跑回家中。

面对种种证据,似乎辛普森已经做实了谋杀的罪名,但这时候就轮到他的辩护团队出场了。

专家们首先是对整个案件当中最重要的,也是到达现场、搜集证据的直接人福尔曼进行了发问,他们表示,福尔曼在执法的过程当中,没有遵循程序规则,在未经允许且没有携带搜查令的时候私自进入公民家中。

就算收集到了证据,也不能采信,因为他没有按照正规的流程办事,同样的,在警方取得血液样本之后,居然没有直接送过去检验,而是跑到了辛普森家居住的地方,并且在采集过程当中居然前后两次采集的数量不一样,少了几毫升。

而对于那双作案现场的皮手套,似乎辩护团队早就想到了,在现场试戴手套的辛普森略显吃力,手指伸进去不到一半,显然不会是辛普森遗留下来的。

经过这一顿操作,辛普森的罪名一项项被检方提出,又一点点被辩护律师否定,此时热闹无比的庭审,已经收获了全球一亿五千万余人的观看,俨然成为了当时最炙手可热的讨论话题。

◎一则录音,成为翻盘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在庭审当中,主审法官是日裔美国人,陪审团中有黑人、白人还有混血这一切都是为了“公平公正”,不搞歧视不搞对立。

案件到了这里看似陷入僵局,因为双方僵持不下,谁都没办法对案情进行进一步陈述,但是这时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一个问题,彻底改变了走向:

他问警员福尔曼,曾经有没有发表过种族歧视的言论,福尔曼警员矢口否认,但是后来一位女记者放出了当年在刚接手辛普森案件之后的福尔曼,他表示希望看到所有的“nigger”聚集在一起,这样好一把火烧了。

这样的言论彻底激怒了所有的黑人兄弟,而且录音当中还说警察这一行都是凭感觉,他说谁有罪谁就有罪,没有理由。

注意,他是一名白人警察,说出这样的话,就算他此后的调查都是真的,法庭也不会采信,因为他对于黑人有非常大的成见,不排除在这个案件当中做假证的嫌疑。

听到这里,福尔曼闭口不言,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录音已经成为了改变局势的重要线索,一旦做实福尔曼说过的话存在,那他的品德就不能够信任,再加上之前他确实在办案中没有按照程序办案,所以完全不予采信。

辛普森的辩护团队还拿出了非常多的证据证明警方在办案过程中确实非常“业余”,而且证据的真实性没办法确定。

就像那只带血的袜子,其实警方说是一双,但是双脚沾染血迹的形状完全一样,这是不现实的,唯一的解释就是后来有人故意为之。

而一开始进入现场的只有福尔曼,他有非常大的做案嫌疑,最终辩护律师的一句话,算是彻底让这些“证据”化为泡影,“如果手套戴不上,你们就一定要还辛普森清白”。

最终,法院还是因为检方的证据不足而对辛普森做出了无罪的判罚,事情也算是暂时告一段落。

◎程序正义,李昌钰道明真相◎

多年后,当时负责此案的华人神探李昌钰博士开始解释当时为什么会去做无罪辩护,明明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辛普森。

李昌钰博士说到,他们当时作证,主要攻击的点在于美国警方在办案过程当中的手法存在诸多不合理,不是证明辛普森没杀人。

而不是为了钱去给一个人做辩护,况且是为了司法的“程序正义”,曾经的判罚都是追求结果正义,但是这个案件则彻底让美国乃至其他国家的司法界明白,比起结果合法,过程和手段合理合法也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当时为什么辛普森戴不上手套,是因为他因为之前的运动员生涯,手掌的关节会发生肿胀,辩护团队得知后特意让辛普森提前两周停服药物,才有了庭审当中最经典的一幕,辛普森伸出双手证明自己戴不上手套。

在辩护过程当中,从来都不是对于某一个人进行辩护,而是为了他的行为,从过程到结果是不是合理合法而辩护。

从那之后的美国,从警察执法到取证再到起诉整个过程都经过了系统的改革,严格按照章程办事,虽然有时候被人诟病整个案件是司法界的耻辱,但是这却能一定程度上保证司法程序的正义,不让人们在程序问题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