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干部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很多人分不清权力大小的关系。

一、从级别上看

普通地级市的市委副书记一般是副厅级领导,而政协主席是正厅级领导,仅就行政级别而言,市政协主席要高于市委副书记

二、从在实权上看

市委一般配备一个书记,两个副书记,一个副书记是市长兼任,另外一个专职的副书记就是除了两位主官之外妥妥的三号人物。

市委副书记一般协助书记分管乡村、扶贫、工青妇等工作,有的还兼任重要县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党委书记,在很多事情上有很大的话语权。

在取得书记一把手支持的前提下,副书记除了有建议权,也有相当程度的决策权和拍板权。

市政协主席,是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四套班子之一的一把手,虽然不兼任地方常委,但会列席常委会发表意见,而且排位还仅排在书记和市长之后。

然而,由于政协的主要职能只是负责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市政协主席在重大事项要的话语权更多地是靠个人影响力,级别虽高,实际权力不一定比得上市委副书记。

三、在发展前景上

市委副书记一般来说会选相对年轻的干部,下一步的目标是市长,其次是省直机关正职,最不济才考虑政协主席等位子,个人发展有很大的可塑空间。

而市政协主席绝大多数都是此前的市委常委,可能是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长等老领导,快到退休年龄了就安排到政协人大退居二线,然后一直干到退休,极少有转岗或提拔的情况,反正年龄到了,也当上正厅了,安安稳稳干到退休即可,也没有所谓发展空间的问题了。

总的来说,市委副书记在职务级别、排序和影响力等方面要比政协主席有稍弱,但在实权和未来成长空间上要远大于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