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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时期,有一位著名的文学家叫洪迈,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

洪迈出生于士大夫家庭,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其中在《夷坚志》这部著作中,记载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故事。

宋朝的时候,某城有个叫姜七的人,开了一家旅店,接待过往客商,也代销一些货物。

一年春天,姜七常常听见后院那边隐隐传来悲切的声音,但到那里去张望,又一无所见。次数多了,他也不以为然。

过了两个月,有五个客商来到他的店里居住。当天夜里,五个客人都听到了悲切的哭声。他们一一起床,到了后园,发现哭声是从附近的猪圈里发出来的。

走到那里一看,见是一头老母猪在流泪哭泣,便争相问道:“你这畜生,为何半夜里在此作怪?”

说来也怪,那老母猪竟然口出人言道:“列位不知,我本是姜七的祖母啊!我生前以养母猪为业,等产下猪仔后便卖掉,一年卖掉的多达数百头,靠此撑起了家业。我死之后受到了惩罚,被投生为猪,如今真是懊悔啊!”

第二天一早,客商们把这件怪事告诉了姜七,并规劝他好生养那老母猪。

姜七不以为然地说:“畜生的话怎能相信?两个月前我就觉察到这件怪事了。见怪不怪,其怪自坏。你们不必大惊小怪,就算它是我祖母投生的,又怎么样?随它去吧!”

客商们还是劝他好生奉养那头老母猪,姜七不屑再听,反跟其中一位客商争吵起来,闹得大家不欢而散。

过了两天,姜七突然患病。他怀疑是那头老母猪在作怪,便叫屠夫把它杀了卖掉。不料,姜七的病越生越重,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临死时,他发出猪被杀的叫声。

后来,“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作为成语流传下来,指见怪异之事物,勿以为怪,不受惊扰,镇定自若,则怪异之事物自然消失,多用于劝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