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人勋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军首部全面系统规范军人勋表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对加强军人勋表管理组织领导,规范军人勋表使用管理,强化军人荣誉激励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自2023年5月1日起,医院启用佩戴军人勋表。

佩戴图例

1.某军级机关上校处长,1999年入伍,有中级指挥教育培训经历,曾先后担任正连级、正营级单位主官、团级机关部门主要领导,曾获平时个人二等功1次,平时教育管理个人三等功1次,曾被团里表彰为优秀基层官兵,获平时个人嘉奖1次,曾参加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其勋表略章排列方式为:

2.某部医院中校医师,2005年入伍,曾有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军官培训经历,岗位职务层级为中职专业技术军官,曾有陆军任职经历,曾参加重大专项任务,曾获平时服务保障个人嘉奖1次,其勋表略章排列方式为:

3.某连上尉连长,2014年入伍,曾在旅机关任职超过12个月,曾被旅里表彰为“四有”优秀军官,获平时个人三等功1次,曾在海外服役2年,其勋表略章排列方式为:

4.某部二级军士长通信技师,担任班长职务,2000年入伍,曾有中级、高级军士晋升培训经历,有中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曾带领全班获平时集体三等功1次,曾被团里表彰为“四有”优秀士兵,获平时战备训练个人三等功1次,其勋表略章排列方式为:

5.某连中士副班长,2017年入伍,曾有初级军士晋升培训经历,曾被团里表彰为“四有”优秀士兵,获平时战备训练个人嘉奖1次,已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4年、不满6年,其勋表略章排列方式为:

荣誉,是军人的精神铠甲。本身并不沉重的勋表略章,承载着的意义和传递激发的爱国热情,远远超越其本身的价值所在。每一枚小小的略章背后,都是国家对军人建立功勋的褒奖,是人民对军人牺牲奉献的肯定,更是一名军人军旅生涯不可替代的“浓缩荣誉”!

主管| 解放军总医院政治工作部

主办| 宣传处融媒体中心

来源| 安全管理处 中国战略支援 一号哨位

撰文 | 王国威

刊期 | 第 2027

总编:赵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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