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305015004)的招标公告
招标人 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编号:2305015004
1.受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就招标人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包件号 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 预算(人民币元)
1 负荷超声心动图用运动心电测试系统 1台 同步数字12导联心电采集 50万
2 中央监护系统 1套 1拖8 60万
3 全自动数字远程病理细胞分析仪(含配套试剂耗材) 1台 具备自动细胞学显微图像分析软件 设备:28万
耗材根据要求
注:
(1)投标人可以选投任意包件。
(2)包件3需报出配套试剂耗材按医保收费的折扣率,配套试剂耗材预估采购数量为400人份/年×供应5年。
投标人可以选投任意包件。
2.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查看招标文件及获取进一步的信息。
3.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从2020年5月18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1〕第47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针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备案(针对第一类医疗器械);
(4)如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托生产的委托方(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第53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针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备案凭证(针对第一类医疗器械);
(5)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第54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投标产品的有效备案(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
(6)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第(3)~(5)项要求对非医疗器械不适用。
5.招标文件从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6日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在线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6.兹定于2023年5月17日10: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招标=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