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2.2建设规模: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位于拜城县产业园区130万吨/年焦化项目厂区内南侧。新建一套钙基移动床干法脱硫+中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系统,项目投产后实现SO2<20mg/Nm³、NOx<100mg/Nm³、NH3(逃逸)<5ppm、颗粒物<10mg/Nm³的排放标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北区纬四路5号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厂区内;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地基处理、建筑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电气、自动化控制(达到无人值守及远程移动式终端设备操控的要求)、通风、除尘、给排水、消防(含验收)、环保(含验收)、安全(含验收)、防雷及接地系统(含验收)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含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运输、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2.6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4月开工,2023年6月土建具备安装条件,2023年9月30日完成项目建设,2023年底联动试车完成,2024年6月项目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钙基移动床干法脱硫和SCR脱硝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④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04月 25 日至 2023 年 05 月 10 日,每日上午 10 时30分至 14 时0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9 时 00 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凡通过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5 月 26 日11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 1057 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