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对罪犯张维平、周容平执行死刑。
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周容平等人经密谋后,入户强行抢走一名幼儿,随后交给张维平贩卖;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张维平还单独拐卖儿童8名。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维平、周容平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第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张维平、周容平判处死刑的判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2021年12月29日,“申聪等9名儿童被拐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人申军良,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案件的刑事部分维持了一审对五名人贩子的定罪量刑,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上诉人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据上诉人张维平自述,他在2003年到2005年期间,将从广州、惠州等地拐来的9名男童,经一个自称“梅姨”的人介绍,卖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等地,因此这一案件也被称为“梅姨”案。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央视新闻
编辑: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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