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统称“优待证”)的人员,以及本市户籍持有“泉城拥军交通卡”(以下简称“拥军卡”)的人员,

4月27日起,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地铁;免首道门票游览济南市市属国有公园、景区等(园中园、园内收费项目除外)。

特别注意:

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优待政策?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的人员,以及本市户籍持有“泉城拥军交通卡”(以下简称“拥军卡”)的人员。

“优待证”“拥军卡”可以同时使用吗?

“优待证”“拥军卡”可并行使用,持有人都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和免门票游园服务,本市户籍同时拥有“优待证”“拥军卡”的持证人,可以根据意愿选择其中一种证件使用。

优待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

优待对象可以免费乘坐哪些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哪些景区?

优待对象可凭本人“优待证”或“拥军卡”,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公交、区际公交、长途客运班线)、地铁;免首道门票参观游览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济南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济南动物园、济南植物园以及其他向社会公开免费开放的公园、景区、场所等。

优待对象持“优待证”如何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地铁?

优待对象持“优待证”亮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通过地铁站绿色通道(人工核验)乘坐地铁。

优待对象免费游览公园、景区享受哪些优待项目?

免费项目仅限优待景区的首道门票费用,园中园、园内导游讲解、停车、休闲娱乐等园内收费项目不在免费范围之内。

享受优待服务有什么注意事项?

“优待证”“拥军卡”仅限本人使用,对买卖、出租、出借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和“拥军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优待证”“拥军卡”持有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时,应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做到文明有序出入。

尚未办理“优待证”的如何办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通过网上申请: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优待证”申请需要逐级审核,卡厂制卡和邮寄分发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对象申请后耐心等待。

政策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31-66600719、66600820

来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