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对罪犯张维平、周容平执行死刑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对罪犯张维平、周容平执行死刑。

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周容平等人经密谋后,入户强行抢走一名幼儿,随后交给张维平贩卖;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张维平还单独拐卖儿童8名。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维平、周容平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第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张维平、周容平判处死刑的判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申聪被拐案曾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16年3月,周容平、张维平等5名“人贩子”被警方抓获。2018年12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维平通过刻意搭讪结识被拐儿童的家长,趁其不备抱走小孩,并贩卖牟利,累计作案八宗;此外,被告人周容平提议,与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密谋策划,闯进出租房内,将被害人母亲捆绑,强行抱走申聪后交给张维平贩卖。

一审期间,申聪还没有被找到。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夫妇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人赔偿损失300万元。广州中院当时认为损失情况无法查明,驳回其诉求。

广州中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三千元。

一审判决后,申军良夫妇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诉。上诉至广东高院后,申军良夫妇提交了新的票据等证据,索赔数额调整为481万余元。

漫漫寻子路,申军良走了15年。2020年3月7日,在广州警方的安排下,申军良与儿子申聪见面认亲。截至2021年10月,被张维平等人拐卖的9名儿童,已经找回6人,仍有3人未寻回。

2021年12月10日,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广东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撤销广州中院关于驳回申军良夫妇诉求的判决,判决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原审被告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 39.5万元。

此前的案件审理中,据张维平交待,他拐卖的9名儿童,都是通过“梅姨”找到买家。目前,“梅姨”的身份尚未查明。

网传“梅姨落网”!警方回应!

4月25日夜,认证为北京国标(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学的账号 ,发布信息称人贩子梅姨落网,被拐儿童家长申军良正在配合信息对比。

消息一出,迅速登上话题热搜榜。封面新闻记者向孙文学求证时,对方表示“马上在网上发布落网者和梅姨的照片,大家自行比对。其他情况没办法说。”

孙文学发布的疑似“梅姨” 比对照片

最新版“梅姨”画像与网传图片对比

知情人介绍,25日晚申军良接到孙文学的电话,说警方通过人像识别抓到一个人贩子,孙文学认为是梅姨,“但是不是同一个人还需确认”。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孙文学的账号连续发布多条与梅姨相关的信息,并且回复网友称“梅姨被抓了”“申军良正在配合比对,他比我晚一小时知道”“基本锁定了,就是她”“官方没有公布,她本人没有承认,根据样貌特征,基本确定无疑”。

与记者通完电话后,孙文学发布了三张图片,称是梅姨的两张画像及一张近期照片。有网友留言认为“看着不太像”。

26日,申军良发布信息称,有人提供了梅姨信息,“90%的概率是梅姨,今天下午他将来广州汇合。”25日,申军良曾前往梅姨生活过的地方,与梅姨曾经的同居者核对信息。

26日上午,广州增城警方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已关注到孙律师在网上发布的信息,但增城警方未抓获相关嫌疑人,“梅姨在广西柳州落网”的信息经确认不实,警方正在核实孙律师发布的情况。

孙文学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在代理另一起拐卖案件时,发现一名叫“xx妹”、外号“妹姨”的被告与申聪被拐案中的嫌犯“梅姨”特征高度相似。因为申聪被拐案的两位主犯近日将被执行死刑,所以孙文学希望能在死刑执行前让他们辨认下“妹姨”是否就是“梅姨”。

孙文学表示他目前已通过申军良将“妹姨”的照片和姓名提供给了申聪被拐案的专案组。关于“妹姨”在何时、何地、被哪里的公安部门抓获的详细信息,孙文学称,在“妹姨”的照片被比对确认前,他暂时不会向任何人披露。

“梅姨”,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潘冬梅,平时以红娘为生,暗地里倒卖孩子。据悉,“梅姨”大概60多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客家话,曾长期在广州增城、韶关、新丰等地区活动,涉嫌多起拐卖案件。

2017年6月,增城警方发布公告 ,征集“梅姨”的线索,并贴出一张“梅姨”的模拟画像。但是至今,“梅姨”仍未能被找到。

“梅姨”此前画像

2019年4月,专家更新“梅姨”画像,悬赏公告也已更新。

“梅姨”新画像

近年来,

妇女、儿童拐卖案件

常常牵动着我们的心。

为了提高妇女儿童们

对于拐卖的防范意识,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反拐小妙招。

拐卖犯罪常用伎俩

招数一:假冒熟人诱惑法

哄骗孩子说是收了孩子爸爸、妈妈或者其他家人的委托,或已经得到老师的同意,骗取孩子的信任继而把孩子拐走。

招数二:礼物诱惑法

利用玩具、食品、小动物等物质诱惑,同时利用孩子的好奇心,最终达到实施拐骗孩子的目的。

招数三:帮忙带路法

骗子往往会利用孩子单纯、善良、乐于助人的心态,引诱孩子帮忙带路,把孩子骗到偏僻无人处强行拐走。

招数四:假扮身份法

人贩子在医院扮成医护人员,借口带孩子检查身体,抱起后迅速离开医院。或在公共场合与家长搭讪,趁家长放松警惕,找机会把孩子拐走。

招数五:趁其不备法

人贩子在家长购物、聊天、看手机等放松警惕时,悄悄把孩子迅速带离家长的监护范围。

家长如何防止孩子被拐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不要带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

3.教会孩子背诵家庭成员姓名和电话号码等家庭信息,对孩子进行防拐教育,使其掌握防拐技能。

4.教孩子辨认警察、军人等穿制服的人员,教育孩子一旦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人求助。

5.请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聘请保姆,时常提醒保姆和家人提高防范意识。

6.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或其人。

7.不要把有不良嗜好的朋友带回家中。

8.在社交媒体上要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不随意透漏家庭信息。

儿童防拐注意事项

1.当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要明确告诉对方:“请等我爸爸、妈妈在家时再来。”即便不是陌生人,爸爸妈妈事前没有交代也不能开门。

2.在学校时,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要私自走出2校园,出校园一定要向老师请假。

3.孩子放学回家时,千万不要跟陌生人或自称父母的“熟人”、邻居走,除非父母提前有安排,由老师与父母取得联系,得到确认后才可以。

4.与父母外出走散了,应该向警察、保安等穿制服人员求助,或向银行、超市、商场里的工作人员求助与父母联系,避免跟陌生人去找家长。

5.不接受陌生人相约、求助的邀请;不接受陌生人的食品、物品;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

如果你想外出找工作,请牢记

1.找工作应当到正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合法的途径。

2.不要盲目外出打工、不要轻信非法小报和随处张贴的招聘广告。

3.如确定要外出打工,最好结伴而行。

4.不要轻信以介绍工作、帮忙找住宿或代替你的亲友接站等理由,跟随你不熟悉的人到陌生地方。

5.遇到汽车站、火车站及其他场所的拉客行为,应坚决拒绝。

6.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外出证明及其他重要文件,不要把原件随便给任何人,包括雇主。

反拐刑法知识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井处没收财产。

收买被拐重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防走丢指南

来源:广州中院、云南省刑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