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4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汕尾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05.53亿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强化法治思维,深入贯彻实施我市已制定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依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上一层楼。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汕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吴国华、吴城鑫出席会议,副市长庄红琴,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局局长李永坚,市检察院检察长沈丙友,市监委、市中级法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委副主任,以及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后,林军主持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汕尾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免职名单(一)

(2023年4月27日通过)

决定任命:

林义清为汕尾市司法局局长;

黄贤锐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小隆为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其原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丁身强为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范振学的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詹文杰的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许昌林的汕尾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黄秋强的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林剑虹的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汕尾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免职名单(二)

(2023年4月27日通过)

任命:

陈为为汕尾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辉的汕尾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