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五年的医患纠纷化解了?

两年前的冬天,在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部门工作的我,协助时任主任检察官办理了一起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翻开的监督申请书,大火、烧伤、医疗事故、医患纠纷、缠访闹访……一个个醒目的字眼跃入我的眼帘。同时,一个个问题也涌入我的脑海。

当事人老梁在五年多的时间里霸占一间病房,不支付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等一切费用,原因为何?

医患双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老梁却突然反悔,拒绝提供收款账户,这是怎么回事?

面对旷日持久的医患纠纷,我们该如何兼顾法理人情,找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的突破口?

陷入僵局

回忆案件始末,2015年冬天,老梁在一次大火中不幸被困火场7个小时,全身大面积烧伤,被紧急送入某医院烧伤整形科住院治疗。因医院方面提供的治疗方案不当,老梁的植皮手术失败,留下了终身残疾。

手术治疗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更留下种种后遗症,面对疤痕累累、行动不便的躯体,老梁痛苦的不仅是肉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要么你们彻底治好我的病,要么你们就出钱养我下半辈子,否则咱就耗着,我绝不出院,还要上访告你们!”面对前来协商的院方工作人员,老梁把心中的委屈愤懑化作熊熊怒火。

身体的损伤不可逆转,院方多次与老梁协商赔偿事宜,也未能达成一致。就这样,五个寒来暑往,老梁霸占着医院烧伤整形科一间病房并拒绝支付一切费用。这种双方僵持的局面,于公,浪费了社会医疗资源,给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于私,老梁的个人诉求也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人生有多少个五年能被这样消耗?老梁思前想后,态度终于有了松动,他主动找到医院领导,表达想调解的意愿,院方领导了解老梁想法后,为依法依规完美解决这个问题,托付专门工作人员与老梁一起前往法院立案、开庭,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并由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

院方以为按照调解书支付老梁赔偿款后,这场漫长的“拉锯战”终于可以尘埃落定,结果关键时刻“剧情”发生了反转。老梁看着镜子中病弱衰老的自己,想想无所依傍的下半生,不甘之情油然而生,以院方赔偿数额太少为由,不肯执行调解协议,拒绝提供银行账户,导致医院无法支付赔偿款。

万般无奈之下,医院方面向法院申请将该笔赔偿款项提存,由法院账户接收赔偿款并转付给老梁,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老梁带离出院。面对这场医患纠纷中弱势的一方,法院方面显然无法强制执行带走老梁,医院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寻求破局

详细了解案情后,作为案件承办团队的一员,我陷入了深思:若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监督执行检察建议,从检察环节看,案件确实办结了,但这种做法无疑是把矛盾焦点推给了法院,造成医院与法院之间新的矛盾纠纷,从司法为民的角度考虑,这种做法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梁的实际困难。

我们办理的不是一起案件,而是当事人的人生——秉承着这样的工作初心,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我们牵头召开专家咨询会3次,引入社会力量,借助专家外脑,聘请律师、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参与讨论;与医院方面召开座谈会2次,深挖矛盾成因,寻求破局办法。在经过深入讨论和细致的工作部署后,我们决定以释法说理、检察调解、息访息诉为工作重点,促使当事人回归理性,化解这场长达五年“马拉松式”的医疗纠纷。

一腔热血的检察人说干就干,可我们的第一次调解就碰了钉子。老梁要求的赔偿数额远远超出合理范畴之外,且态度强硬,一直坚持只有满足他的赔偿要求才能息访息诉、搬离出院,院方则表示不可能支付如此大额的赔偿款,检察调解工作可谓出师不利。

实现和局

我们深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矛盾化解,也不在一朝一夕。面对工作瓶颈,我们不气馁、不放弃,顶风冒雪辗转奔波,先后6次深入到老梁家中,将“同理心”放在首位,全面了解老梁的难处和诉求,与老梁拉家常、交朋友,让他逐步放下戒备心理,向检察“老熟人”敞开心扉。经了解,老梁患有精神二级残疾,且有严峻的癫痫病史,他原本靠打零工赚取微薄的生活费,这次烧伤相伴医疗事故后,老梁只能一瘸一拐地牵强移动步子,各种舒展、屈身动作严峻受限,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后续的医药费用让这个原本贫困的农村家庭雪上加霜,没有保证的后半生更成了老梁一家昼夜忧思的“心结”。

在充分站在老梁的角度思索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在谈心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进行释法说理,以和气、真诚而又坚定的态度寓理于情,让老梁认识到,自己霸占医院病房、不缴纳一切费用这一行为的违法性,帮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么多年了,也没人像你们一样,真心想听我说说话,我这心里憋屈啊。如今你们来了这么多次,开导我的话在情在理,医疗事故确实我也有责任,医院一开始让我转到大医院治疗我就没听,后续也不应该一门心思把自己受的罪转嫁给医院和社会,霸占着病房不对,讹人要天价赔偿金就更不对了”。在多次推心置腹的沟通后,老梁心底积压多年的委屈得到倾诉,被检察官的诚意和责任心所打动,更能从法律视角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他的态度发生了积极转变,不再缠访闹访,并主动提出减少赔偿款数额。

一个巴掌拍不响,做通了老梁的工作,医院方面怎么办?我们主动与院方沟通和谐,引导医院方面认识到此次医疗事故给患者个人及其家庭带来的重大灾难,面对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医院作为事故责任主体,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有义务在经济赔偿环节考虑老梁家庭的现实困难及后续的治疗费用。而老梁事件的顺利解决,长远来看,也有利于医院回到良性经营进展的正轨。

法理人情在,正道公平心。最终,在我们多次调解下,医院方面同意在原赔偿数额上做相应追加,医患双方各退一步,五年的“冤家”终于从“吵起来”,到“坐下来”,在一个初春的午后,在检察机关的现场见证下,心平气和地把问题谈开,达成最终赔偿协议。同时,怀着“法者仁心”的信念感和使命感,我们积极探究“调解赔偿+司法救助”的方式,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金效能,既缓解了老梁的经济重担,又分担了医院的赔偿负担,以检察肩膀担起法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帮助老梁和医院的前行之路减少负重。

如今的医院里仍旧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但已不再有老梁的身影。回想这几年,老梁和他的爱人,为了这个案件奔波、焦虑、沮丧,不过五十出头的年纪,却都已满头白发;医院方面也承担着巨大的医疗费用和社会舆论压力,正常医疗秩序被破坏,经营进展受阻。一场医疗事故,让当事双方从“火海”坠入“冰窟”。看着老梁在收到赔偿款后,那双布满烧伤瘢痕的手颤抖着掩住了悲喜交加的泪眼;看着院方在问题解决后,那声长叹里似乎藏着五年中的万般过往……那一刻,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司法为民理念永远是我们化解矛盾的破局之钥、永远是我们司法办案的起点与归路,在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个案的公正判决,更应把传递司法善意、维护人民权益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场受困七小时的火灾、一次难以挽回的医疗事故、一场长达五年的医患纠纷——是一场场悲剧叠加了老梁的故事,也是我们检察人,奉法律之名,打破就案办案的思维模式,用理、用心、用情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手托起两家悲喜、一线牵动两家命运,以检察调解的方式促成和局,并把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民事赔偿的有益补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稳定了群众情绪,化解了不安定因素,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给老梁故事的结尾,添加一抹暖和的亮色。

又是一年春回大地,长达五年的医患纠纷化解了,但以检察担当坚守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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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赵 兵

文字| 郎 晨 赵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