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救人!”1948年,2个衣衫不整的女人深夜到汉口警局报案,称有30多名中国女子正被一群美国人强奸,结果让国人震怒!
1948年8月7日,汉口景明大楼五楼正在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舞会,参加舞会的大多是美国人,而女舞伴则都是中国女性。
舞会上觥筹交错,不断有欢声笑语传出。舞者的脚步,随着乐曲的旋律或快或慢地进行着,宛如一个欢乐的海洋。
殊不知,这样欢乐的场景,却暗藏着巨大的阴谋。
随着舞会的进行,美国人的丑态开始展露出来了。刚开始还文质彬彬的人,慢慢开始动手动脚,甚至强吻舞伴,有的女伴想要早点离开,可都被人阻止了。
到了晚上十点多,大家正尽兴时,在美国军官林肯的一个哨声过后,灯光忽然地熄灭了,乐队也悄悄溜走了,现场一下子混乱了起来。
有些女性趁乱侥幸逃脱,而有些就没那么幸运了,美国人将舞伴按倒在地,将她们的衣物扯破,强行进行了玷污,更惨的还有被轮奸的,当时呼救声和哭闹声回荡在大厅。
12点时,侥幸逃脱的歌女巧巧找到了关系较好的歌女莎莉的母亲,告诉了她这个事情,之后,俩人去了警局报警。
然而,当警察知道事情是发生在景明大楼,且与美国人有关时,他们没有立即出警,而是请示了市警局后才派巡警前去。
直到凌晨三点多钟,巡警抵达景明大楼门口,看到狼狈走出来的莎莉和同伴熊杰,她俩捂着被撕烂的衣服哭着告诉巡警:“我们被强奸了,在五楼。”
然而,当巡警乘坐电梯到了五楼敲门时,舞会已人去楼空,只剩下仅剩两个主事的美国人利富和林肯,俩人皆拒绝回答一切的问题。
然而,地上和沙发上来不及收拾的衣裤证实了莎莉的说法。
由于是“涉外事件”,巡警不敢轻易地传唤,只得无功而返,临走时悄悄带走了两支染有口红的香烟。
当地警方根据受害人莎莉和熊杰提供的信息,传讯了相关人员,这才知道涉及的中国妇女都是被骗过去的。
舞会的发起人是住在精明大楼五楼的美国人叫利富,他作为美孚石油公司汉口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即将调离中国,于是准备组织一场特殊的舞会。
可是靠他们自己根本找不到中国女伴,于是找到了江汉歌厅负责乐队的赛拉芬,许诺给他一笔钱,让他负责音乐伴奏和找寻女伴,女伴的要求是不允许带男伴,并且留宿。
而赛拉芬又找到了乐队人员的妻子章月明、歌厅的茶房头杨玉麟代约女伴,当然赛拉芬是不会告诉他们利富的真实想法的,只说参加的都有酬劳。
俩人约来了大约15人,其中失业舞女曹秀英年纪最大,三十二岁,曹秀英还叫上了她的女儿15岁的曹志兰,其他的女性均为二十岁上下。
这些人中大多数是国民党军官的太太或者富家小姐,大多是抱着娱乐放松的心态来的,只有少数是真正为钱而来的舞女。
然而,没想到,当她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到达舞会后,一个个都成了送上门的“羔羊”。
这些美国人的做法纵然可恨,可是国民政府的处理方式更让人愤怒。
事发之后,汉口当地的媒体曝光了“景明大楼事件”,这在全国引来了很大的轰动,人人怒火万丈,要求国民党政府严惩罪犯,维护国体。
国民政府在得知“景明大楼事件”后,装作没发生的一样,后来在舆论的谴责下,内政部才对汉口市政府下了一个“复查”的“公文”应付一下。
原本美国驻汉领事馆十分惊恐,曾主动派秘书前来谈。然而,当他们看到国民政府的态度后,却变得有恃无恐。
主谋利富的同事陆惠人,本来还答应交出作案人员的名单,后来直接拒绝了。
然而,更过分的还在后面……
8月13日,陆惠人写信给汉口市警察局局长任建鹏,大概意思是说,舞会上一切如常,媒体的报道,完全不属实,可能舞女们是因为舞资的问题,才在外面说了这些不属实言论。
然而,任建鹏对于这一派胡言的强盗逻辑,不仅没有追究,反而批示“交刑事科参考”。
就这样,国民政府完全无视人民群众的愤怒,就将此事盖棺定论。
这个轰动全国的强奸案,最后只有几个牵线的中间人,因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被判刑。章月明、杨玉麟被判决三年,曹秀英被判一年。
而真正的主谋,除了利富和塞拉芬早已逃到了香港,其他的美国人,却全都毫发无损,一直逍遥法外。
对于这个判决处理引起公众的极大不满,宣判的第二天,《新湖北日报》的第二版上发表了《洋人一走了之,辱国案草草收场》为题的消息,对此还发表了短评。
这些报道不仅表达了人民心中的屈辱,也让国民党的软弱无能和美国人舔狗的丑态更深入人心。
最终得人心者得天下,国民党的失败是必然的,时间印证了一切。
参考资料:《新闻研究资料》1983-12-27《轰动全国的“景明大楼事件”——当时新闻界的报道和有关资料的记载》王惠超